长沙:“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创新”新实践
近年来,长沙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政府治理的各个环节,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创新”之路。
谱写法治新篇,长沙敢为人先。在推进城市管理中的法治实践创新中,长沙市政府充分发挥法制保障功能,努力把优质高效的法律指导落实到拆违控违工作的各个环节。针对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棚改项目,快速立案、优先办理,快审快结了涉全市几十个棚改项目的近500件涉征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切身利益,依法化解了城市管理中涉法难题。
长沙市开福区率先在全市建立了以法制办为主导,律师事务所参与的政府法制顾问团队,在区内四大片区征收拆迁指挥部都成立了专门的法务工作机构。据开福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小鸥介绍,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时,某户人家迟迟没有搬迁,法务部审查了他的资料档案,发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出具的相关资料显示房屋用途为“住宅”,与其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房屋使用性质“自住兼自营”不相符。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法务部门重新对该房屋价值重新进行评估并根据报告重新作出了补偿方案,为居民多争取到100万元补偿的合法权益。“在征拆工作中始终以法治为引领,保障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刘小鸥说。
按照“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工作要求,长沙市政府法制办深度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由428项精简至179项。深度参与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工作人员查阅法律条文67199条,基本确认行政处罚等六项职权共计2651项,精简率达62.8%。
在长沙县,市法制办深度参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探索,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工作,将22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县行政执法局行使。长沙县法制办主任徐杨介绍,长沙县率先在全国打破行业和部门界限,将商务、卫生、食药监、农业、林业、建设等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资源整合,改变了过去人、财、物分散和执法力量不足的状况。”县执法局局长朱智勇表示,打造行政执法改革“升级版”,实现了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的转变,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执法力度显著提高。
此外,长沙还全途径推进法制文化层面的实践创新,先后组织了北京大学“法制建设与立法前沿专题研讨班”、中国政法大学“依法行政研修班”、清华大学“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武汉大学“法治政府专题研修班”等一系列高端培训活动。设立复议窗口和接待室,认真办理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争议案件,先后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将法制文化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在长沙雨花区东山街道南雅社区,65岁的仇九高正在社区的法律顾问办公室里咨询,“女儿准备买房,一些权利保障问题在社区都可以得到详细解答,方便、放心。”据南雅社区居委会主任杜汝涛介绍,他们通过在社区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置热线电话等形式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同时,还在社区设立了法制建设扶助资金,筹集10万作为启动资金,用于支持社区的法制建设。
在长沙市法制办主任陈剑文看来,“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创新”在法治建设层面得到有效运用和实践,通过不断推进制度层面、改革层面、城市管理、经济建设、法制文化层面的实践创新,长沙走出了一条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的破题之路。“这些举措不仅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加快设法治政府注入了强劲动力,也为政府法制工作的规范、高效发展创建了‘长沙范本’、提供了‘遵循路径’。”陈剑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