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白山两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列为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法[2008]71号)精神及本省实际情况,吉林省政府在长春、白山两市及所属县(市、区)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目的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该项工作已于2014年9月1日在长春、白山两市及所属县(市、区)全面展开,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健全了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政府法制工作地位得到提升
长春、白山两市及所属县(市、区)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都采取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和集中行政复议权的行政复议机制。行政复议委员会定位是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议决机构,主要负责下级政府、市政府所属部门及部门派出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议决,领导本级行政复议机构,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体方法是实行“五统一”的办案方式:统一接待、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签批、统一决定,把办案权全部收到政府,政府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主要解决行政复议资源分散、上级机关复议执行机关可能出现的官官相护问题,提升了政府法制工作地位。
二、集中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办案队伍得到加强
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借助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设立统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内的行政复议力量。长春市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原有4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基础上,又增加了11名工作人员,白山市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原有2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增加了6名工作人员。长春、白山两市针对复议体制改革中办案人员新整合的特点,都出台了复议工作人员定期培训方案,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推动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同时,抓好行政复议专职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专职领导干部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对提升行政复议审理质量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优化了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办案质量得到提高
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和集中行政复议权,重在规范行政复议办案审理工作,保证行政复议结果公平公正,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长春、白山两市都创新优化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采用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构造方式,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采用委员会制审理案件,即案件受理后,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现场勘察,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然后经行政复议委员会对案件集体讨论、民主表决的方式作出议决后,报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审签,通过严格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大大提升了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