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部署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近日,长兴县结合清明节日益临近和县域森林消防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单位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业资源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消防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切实把森林消防管理责任压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一个人,确保人人有责任、层层都负责,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平安稳定。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单位紧密结合“3·19”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森林消防安全知识;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单位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同时,要加大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的守护,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要求县森林公安局和林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切实加大对违章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依法惩治;护林员要切实加强巡查力度,对重点区域要实行重点防范,确保林业资源安全。
三是强化应急准备。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单位要积极做好森林火情应急处置准备,加强对森林消防装备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各种森林消防装备器材随时拿得出、用得上。要求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在清明节期间保持相对集中,随时待命,做好“人员、物资”双准备,始终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能够快速出动,全力扑救。
四是强化值班备勤。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单位在清明节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无空挡。严格执行森林火情信息归口报告制度,认真、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同时,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将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单位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部署情况开展督查。(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