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自我加压 多措并举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
长兴县县域面积1430平方公里,现有的5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存在边界划定不科学、与建设用地及基本农田的交叉重叠等问题。2019年7月,长兴县开始谋划整合优化工作,委托核工业湖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长兴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提出开展勘界立标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省林业局同意为全省唯一的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试点县,目前勘界立标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待《长兴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批复后,即可进行现场勘界立标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方案超前。县委县政府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列入今年县自然资源领域年度工作要点,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亲自研究和协调重大问题,从而在组织上保证了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工作的开展。长兴县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条件,在完成编制《长兴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方案》、开展《长兴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的同时,制定了《长兴县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方案》,将勘界立标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
二是多方参与,摸清底数。长兴县一开始就把查清自然保护地内的权属状况、界址、用途、四至等内容作为重点基础工作,确保权属清晰、界址清楚、空间相对位置关系明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采用内外业核实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办法统筹推进。在实地调查时,由村委会提前3-5天通知所调查地块的指界人、村委会、村民小组长、授权代表等权利相关方到现场共同指界。参与调查的指界人在现场出具相应身份证明书或本人身份证明,并对结果签字确认。通过多方参与,确保自然保护地权属状况、界址、用途、四至等底数清楚且无异议。
三是分级审核,确保质量。为了保证调查和划界成果质量,长兴县实施三级会审制度。首先由乡镇(街道、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主要业务科室、国土所、中介调查单位四方组织开展成果初审。其次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对乡镇(街道、园区)中新规划自然保护地范围是否与建设用地及基本农田出现交叉重叠等问题进行会审核对,查漏补缺,完善成果。最后汇总复审成果,由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形成审查意见,上报县政府进行审议。
(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