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又有新进展

01.02.2016  16:35

  近日获悉长兴县又有3个乡镇(街道)通过湖州市统计局专项核查,成为“湖州市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包括2014年已确认的3个乡镇(街道),全县已有“示范点”乡镇(街道)6个,总数居全市三县两区第一,占全县17个乡镇(街道)的35%。 

  值得一提的是,湖州市局《关于长兴县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核查情况反馈意见》称,从现场核查情况看,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乡镇和企业基本符合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领导较重视。每个乡镇都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统计负责人,都设有统计机构、配有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建立了必要的统计制度,统计工作所需条件得到较好的保障。统计工作也纳入对村、社区工作考核。企业都明确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基本都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是申报材料较齐全。根据市局要求,长兴县局组织乡镇(街道)、企业进行自评和复评,通过筛选和复查,最终6个乡镇(街道)和19家企业提交了申报材料。通过仔细翻阅申报材料,大部分乡镇和企业材料较齐全。三是数据质量总体较好。此次核查组共检查了9家企业,其中工业企业8家,批零贸易1家。从核查企业统计报表数据来看,大部分企业主要指标数据原始台账与上报数据相同或误差范围在5%以内,小部分误差范围超过5%,总体来看,企业上报数据质量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