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严把项目用地准入门槛

09.10.2016  02:08

  近日,从浙江省长兴县国土资源局获悉,长兴县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按照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严把用地项目准入关,明确低能耗、环保型项目优先安排用地;低效用地企业新用地申请不予受理。

  长兴县先后出台《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等一系列文件,落实“一优一不三个最低”的用地原则,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即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投资强度大、低能耗、环保型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企业低效利用土地,但又有用地申请的,坚决不予安排;明确全县最低工业地价,分区明确工业项目最低投资强度,明确部分开发建设最低条件,工业项目容积率必须在1.2以上,绿化率必须控制在10%以内。

  长兴县牢固树立“亩产为王”理念,2013年~2016年8月份,全县累计收回低效用地264宗,盘活土地4748亩,利用盘活的土地引进市级“大好高”项目110个。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9%,工业企业税收同比增长24%。

  长兴县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数据库基础上,建立了转而未供、低效利用、闲置土地、供而未用“四张清单”,以镇(街、区)为单位分别上图,有效解决“有地不用”和“无地可用”的矛盾;建立低效产出企业预警机制。围绕已认定为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项目,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落实整改,健全企业低效产出的预警机制,对未能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盘活整改的项目,完善末位退出机制,加快园区土地的盘活。(转载自:中国国土资源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