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在南京举行
12月15日,第八届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在江苏南京举行,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率浙江代表团参加会议并做主旨演讲。会议签署达成了《“十三五”深化长三角地区教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五项协议。
郭华巍在主旨演讲中表示,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机制建立以来,不仅促进了长三角地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也密切了长三角地区教育人的感情、友情和亲情,为全国树立了省际教育协作的典范,已成为三省一市共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有效载体。
针对深化协作,郭华巍倡议,一要着眼学习先进、扩大开放、深化合作和补齐短板,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不断推动教育改革经验的学习借鉴,共同探索深化关键环节的改革。二要继续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的开放共享。积极鼓励省内高校与兄弟省市高校建立联系,支持建设省际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跨地区的协同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三要发挥广大学校在协作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更多基层教育局和学校借此结成双边、多边的合作伙伴关系。四要将教师和学生作为协作最终落脚点,鼓励他们参与跨地区的专业发展培训和交流。五要共同探索建立教育现代化的“长三角标准”,打造教育现代化的“东部高地”,加快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大数据平台建设。
会上,三省一市就新时期推进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签订了《“十三五”深化长三角地区教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教育综合改革、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国际国内合作等6个领域深化合作交流。另外,还签署了《长三角地区联合开展新高考改革方案试点与实施后跟踪研究的协议》《长三角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双证融通”专业改革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国际教育合作的协议》等3项协议。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长三角地区高校还在现场签订了《长三角地区医药类院校联盟协议》。
据了解,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始于2009年。由四省市轮流,每年召开一次教育协作会议,共同研究深化教育合作的相关工作。实施7年以来,先后签订了47份合作协议,实施40余个合作项目,涉及人才培养、基层学校、教育改革等多方面、多领域协作。随着2014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改革与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上升到国家层面。
会上,与会人员还分别就教学研究、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高等教育跨区域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等4家项目实施单位作了典型发言。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苏明、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和安徽省教育工委副书记王佩刚、浙江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等出席会议,我省杭州、宁波等地教育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