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济锡对做好今年省人大农委工作提出要求

09.01.2019  21:11

  本网讯  1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济锡出席省人大农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农委关于今年立法、监督、调研等具体工作思路和职责分工等情况汇报,对做好今年省人大农委工作提出要求。

  史济锡指出,2018年是本届省人大农委开局之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省人大农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个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干在实处,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粮食安全条例填补了我省粮食领域立法空白; “三权分置”监督工作有力推进了我省农村承包土地确权、赋权、活权;围绕法治保障乡村振兴所作的大量调研,为常委会明确乡村振兴法制体系框架、发挥制度优势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圆满完成了全国人大领导来浙调研接待、配合完成常委会其他中心工作等,工作成效明显。

  史济锡强调,2019年,省人大农委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保证履职方向不偏、工作干劲不减、标准要求不降。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法制建设这个重点,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框架和思路,做好顶层设计,专心、用心做好立法(“1+5”)、监督(“1+2”)以及其他各项工作。重点做好《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以及《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修改)、《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改)、《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条例》等立法项目的初审预备或调研准备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好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消除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报告的工作以及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乡村产业发展情况监督以及渔业法执法检查等涉农监督事项。

  史济锡要求,要发挥人大独特的职能优势,发挥代表作用,凝聚各级各部门力量,以共商促共识,以共识促共建,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共同努力推动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这一伟大的工程。农委要坚持干在实处,突出重点、破除难点,力争为推动我省乡村振兴法制走在全国前列做出成效、体现价值。

  会议还讨论了将印发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农委工作报告,并进一步明确了农委工作规则。省人大农委各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并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