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错时执法”3家企业被罚
31.03.2015 00:5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根据线索在对一家电镀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通向厂区外围的排水口有异常情况,执法人员当即对外排废水进行监测采样。随后执法人员进入厂区,对污水处理站、沉淀池等污染治理设备进行全面排查。
在发现原本需要多级沉淀的废水,并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而是通过串联管道排放时,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污水站操作人员停止外排。同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制作询问笔录。
“重金属浓度超3倍以上,属于明显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南浔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水样检测结果出来后,该局进一步固定证据、督促企业停产,同时按照规定程序移交公安机关办理。这也是今年我区查处的第二起涉嫌环境污染罪的案件。
另据了解,经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检测,此次夜间突击检查送检的水样中,3家企业的外排废水浓度超标。执法人员表示,该局将对这3家违法排污企业采取限制生产和上限罚款。同时告诫企业主,如果不积极整改继续超标排放,将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相关规定实施按日计罚、停产整治等严厉措施。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企业利用夜间偷排偷放、躲避监管的行为,区环保局启动日常监察与夜间突击检查“无缝对接模式”,加大检查频次,震慑排污企业,提高企业环保自律。
截至目前,南浔区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59人次,检查企业87家次,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31起,处罚金额102万元,下达停产、限产决定5份,办理环境污染涉刑案件2起。(南浔区法制办)
本文来源: 法制办
31.03.2015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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