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向银行骗贷后逃至国外 案发后被引渡回国

18.04.2017  09:21

  中新网丽水4月17日电(见习记者 李媛媛 通讯员 陈超儿 叶旭耀)17日,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法院获悉,涉案人曾某因使用虚假证明帮助季某向银行骗取贷款,之后曾某前往国外,后因贷款到期未还款,曾某被引渡回国并获刑。

  据悉,曾某因碍于亲戚情面,同意在自己已有抵押物的情况下帮助季某向银行贷款。在办理贷款时,曾某带着李某、郑某夫妻两人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以该夫妻所共有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得40万元(人民币,下同)后,该款项被季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然而,到了这笔贷款的还款时间,季某却无力偿还,而出面贷款的曾某早已身在意大利,银行遂向青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该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李某、郑某夫妻并未向曾某有过授权委托及办理公证等行为,认为曾某存在诈骗的嫌疑,遂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2014年10月,曾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上网追逃。2015年1月,曾某被意大利警方抓获,2016年1月,其被公安部派遣人员引渡回国,当月实际贷款使用人季某也在外省被抓获归案。2017年1月,季某、曾某共同将40万元贷款全部归还银行。

  日前,青田法院经审理查明后做出了公开宣判:季某、曾某均构成骗取贷款罪,季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曾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完) 【徐施宏】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