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新规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 个人合格投资者年收入需不低于50万

19.02.2016  20:07

    个人可投资渠道又多了一项,近日央行发布并即刻生效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显示,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名下金融资产不少于300万元,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的“个人合格投资者”被首次允许可投资银行柜台业务的全部债券品种和交易品种。而在此之前,个人投资者仅可投资国债、国开债、铁路债等有限品种。

     合格投资者可购买全部债券品种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其营业网点、电子渠道等方式为投资者开立债券账户、分销债券、开展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相应办理债券托管与结算、质押登记、代理本息兑付、提供查询等。

    央行表示,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意在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因此,本次新规的最大亮点就在于将投资品种和投资主体都进一步扩大化。新规规定,业务品种拓展为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债券业务品种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发行对象包括柜台业务投资者的新发行债券;除上述个人合格投资者外,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一千万元的企业投资者也可以投资AAA级及以下级别的债券。而普通投资者仅可投资不低于AAA级的债券和参与回购交易。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对中小企业更有吸引力

    据记者了解,以往个人投资者在柜台购买的债券主要是国债、国开债等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对部分债券品种的投资一般只能借道理财产品。

    然而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十分迅猛,2015年中国债市全年托管余额为47.9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余额达43.9万亿元,超过沪深股市流通市值。但很多品种只有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机构类投资者买卖能参与买卖,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分一杯羹”。因而,业内人士认为,新规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扩大债券投资人规模,进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华泰证券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罗毅解读《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时表示,银行为投资者办理债券托管与结算、质押登记、代理本息兑付等也能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同时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丰富的零售产品线有助于增加客户粘性。 此外,此次新规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柜台业务的债券品种,潜在投资者拓展到一般机构和个人,有助于银行加快资产流转,增强投资能力。而将柜台业务交易品种增加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意味着投资者可以通过杠杆获得更大投资收益,对于中小企业投资者吸引力更大。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郭雀屏        编辑:叶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