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后还是上了“黑名单” 男子状告银行索赔5万元
22.10.2014 21:08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中新浙江网10月21日电(记者张茵 实习生陈增杰 通讯员韩智文)十多年前已经偿还的借款,居然又在信用报告上留下不良记录。温州人林某因此上了征信黑名单,被多家银行“拒之门外”。近日,林某向温州苍南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索赔5万元。
1998年5月5日,林某向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三万元,后因家庭困难未能及时还款被信用社告上法院。判决后,信用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02年12月9日,信用社收到32000元案款后,本案终结执行。
2013年,林某去银行办理贷款被拒绝时,发现自己在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林某遂向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状况,发现有一笔金额为15706元的逾期记录,是1998年这笔借款产生的。
林某认为,信用社把已结事实登入征信系统列为黑名单,致使其不能在各大银行正常办理手续。信用社虽在交涉后出具“执行款已还清,非恶意贷款逾期情况”证明,但其他银行仍不受理,给林某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损害其名誉。
为此,林某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停止侵害、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公开道歉,补偿林某精神负担2万元和名誉损失3万元。
近日,苍南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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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4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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