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出台新一轮库塘湿地生态补偿政策

04.07.2019  15:12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由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实施《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1年)》,2019-2021年,金华市政府每年将投入1.2亿元,用于库塘湿地生态保护和建设,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涵盖沙畈、金兰、九峰、安地等4座中型水库,总库容约3.3亿立方米,集雨面积85.6万亩,涉及婺城区、武义县、金华开发区和丽水市遂昌县所辖12个乡镇(街道)、62个行政村,在册人口超过3.7万人。为加强对该区域的生态保护,保障库塘湿地水质,主要采取一下举措:一是实施水源环境保护政策,按照集雨面积每亩补助3.5元,每人补助109元的标准,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村庄保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二是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在省政府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每亩再增加10元补助;三是开展护水巡查执法补助,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常态化巡查执法队伍,在每支队伍补助5万元的基础上,按照集雨面积每亩补助1.8万元,以加强对钓鱼、游泳、烧烤等危害湿地水质的行为进行管控;四是加大生态移民补助力度,减少库区湿地上游人为活动影响;五是开展生态修复和保护项目,例如人工造林、森林抚育、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等,继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通过对库区湿地实施生态补偿政策,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所辖4个水库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以上,其中沙畈、金兰水库连续3年保持Ⅰ类水质,湿地周边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森林覆盖率超过88%。

(金华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