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五位一体”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金华市委、市政府以“811”生态文明建设行动为载体,坚持落实主体责任、深化环境治理、加快转型升级、推进改革创新、强化共建共享,“五位一体” 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创建美丽浙江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捧回了全省“五水共治”“大禹杯”。 2015年减排4项指标党政领导实绩考核居全省二类城市第一,全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测评再创历史新高。2016年4月,国家环保部在浦江县召开了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治水十法”获国务院常务副总理张高丽批示推广。2016年上半年金华市区PM2.5年度平均浓度为52ug/m3、同比下降8.8%,空气AQI优良天数比例78.6%、同比上升19.2个百分点。市控以上断面III类以上占比达97.6%、同比提升45.2个百分点,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列全省第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主体责任,全面部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结束后,市委及时召开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每年召开全市生态建设会议,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落实专人负责。
划定环境监管网格,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二)强化政策保障。市区持续实施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补偿政策,已累计实施两轮补偿,落实资金1.44亿元。不断完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采购等绿色经济政策。截至2015年底,全市列入省循环经济“4121”试点园区贷款余额24.85亿元,同比增长28.26%;全市排污权抵押贷款余额3000万元,同比增长68.54%。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县(市、区)综合考评、市直单位绩效考评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2015年,全市有77名干部因治水不力,被党内警告、戒勉谈话、领导约谈等。同时一大批治水治气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2015年市级共提拔重用了10批次85名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全面深化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强力推进“五水共治”。按照“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要求,部署实施治污水十大工程。全市整治六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523家、完成率100%。强力推进70个排污口整治工作,已开展整治66个,完成整治57个,完成率81.4%。新建城镇污水管网971公里,新、扩建投运17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35.6万吨,完成1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制定出台高于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接近地表Ⅲ类水标准的污水厂排放“金华标准”。
(二)全面开展“气尘合治”。加强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管控,全面实施“七个100%”工地控尘制施,加大道路全天候洒水频率。截至2015年,全市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2272台,建成天然气高压管道130公里。全面实施烟花禁燃,2015年金华市区仅开放3天, 2016年起实施全时段烟花禁燃。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去年全市共淘汰黄标车40881辆,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0.8%,今年5月即在全省率先完成下达2871辆的黄标车淘汰任务。
(三)深入推进“四边三化”。制订了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2015—2020年)》、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2015年,全市完成河道综合治理434.7公里、河道边绿化44.3公里,废弃矿井治理项目47个,建成绿色矿山10家,公路“三化”完成率达100%。为做好G20峰会环境保障工作,部署开展了“整治环境、靓化金华”行动,对“两路”沿线可视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治。
(四)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三治”行动全面推进,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治理村3995个、105万户,分别占总数的83.3%和80%;垃圾分类减量覆盖全市95%的乡镇和68%的行政村,成为全国首个全域化推进的设区市。义乌市、磐安县、金东区、永康市、东阳市先后获评全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
三、坚持环境倒逼,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全面完成市县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区划针对6大类功能分区,分别制订了环境目标、管控措施和负面清单,实行差别化、个性化管理。2015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1337个,否决了“两高一资”建设项目9个。积极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2015年全市共清理未批先建项目2468个,完成验收手续5748个。
(二)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开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工作,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在全省率先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四项指标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办理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手续2195家、1.29亿元,办理排污权抵押贷款登记54家、2.47亿元。试点推动按季刷卡排污,完成104套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系统建设,联网率100%,IC卡发放率97.12%,均居全省前列。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印发《金华市循环经济行动实施方案》,将发展循环经济八大领域、打造循环经济八大载体、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作为我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金华开发区、永康经济开发区、浦江经济开发区列入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永康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县。积极发展清洁能源,2015年金华市区和义乌市实现管输气贯通,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2203辆。全市创建省绿色企业40家,创建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2个、示范企业29家。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5年,全市整治六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523家,完成率100%。浦江县累计关停水晶加工户19680家,基本建成4个水晶集聚区;永康市关停铸造企业276家,东阳市取缔关停、搬迁红木企业338家;兰溪市查处关停无证照锡箔加工作坊100多家。全市累计完成7个行业、6个区块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
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一)坚持从高从严开展环境执法。制订实施《金华市环境执法监管从高从严“十条”措施》,打造史上最严环境执法监管措施体系。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了联动执法、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完善了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按照“哪个部门处理快就叫哪个部门上,哪条法规最给力就用哪条法规套,哪种处罚手段重就用哪种手段来”的理念,提高执法效能。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雷霆斩污”、百日环保执法大行动、畜禽养殖行业环保整治等系列执法行动,全市共立案查处645家,罚款2693.69万元,移送公安92家,行政拘留68人,采取刑事措施34人,实施查封扣押95件,按日计罚2件,停产限产11件。
(二)探索水质考核奖惩补偿机制。对现行流域水质考核模式进行了整合创新,制定出台了《金华市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和《金华市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市政府与县(市、区)之间的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双向补偿”机制,推进上下游协同治理,加强对源头地区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
(三)推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金华标准”。为提高治污绩效,在市区污水处理厂实行阶梯型、渐进型的“金华标准”,考核指标确定为氨氮和总磷两项,其中氨氮指标1mg/L(比一级A标准提高80%)、总磷指标0.35mg/L(比一级A标准提高30%)。实施以来,氨氮、总磷两项污染物削减率分别同比提升了13.6%和6.4%。
(四)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电价补偿、8大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和差别化水价政策。稳步推进环评服务和环境监测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环评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出台环保系统服务经济发展10条措施,严守环保底线、上线、红线。
五、倡导生态文化,大力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一)扎实开展生态创建。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创建国家生态县2个(义乌、磐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1个(义乌),省级生态县3个(义乌、磐安、武义),国家生态乡镇41个,省级生态乡镇117,市级生态乡镇131个;省级绿色学校442所,省级绿色社区152个,省级绿色家庭1159户,省级绿色医院18家,省级绿色企业88家。
(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积极发挥《市民问政》、《正风问效》和行风热线等栏目作用,定期曝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实施违法行为有奖举报、重点违法企业曝光、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形成对破坏生态行为的强大监督力量。开通金华环保新浪、腾讯政务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平台,每天至少编印一期生态环保宣传信息。
(三)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成立金华市环保联合会,组建了市民检查团、专家服务团、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和环境维权法律服务中心等4支队伍,探索圆桌座谈听证、群众抽查执法、专家咨询服务、多元信访调解、举报重奖缉污等多种公众参与形式。2015年,市环保联合会共组织环保监督检查103次,曝光并督促整改落实问题215个,解决环保矛盾纠纷113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