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九银十 谨防装修“增项”隐蔽“真相”

22.09.2016  23:06


  入秋天气干燥,木材不易返潮,墙面漆能快速风干,家装市场“中秋”、“国庆”双节放送优惠,且装修通风后,新年前后即可入住,因此不少人选择在九十月份进行装修,随之而来的装修纠纷也时有发生。因此,衢江消费者协会就较易因产生额外装修费用引起纠纷的事项进行梳理,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一、套餐明细模糊产生增项。 部分装修公司承诺:“套餐包括全部材料、工人,包括漆、地板,全都是名牌”,并以  “能养鱼的乳胶漆”、“升级版建材礼包”等诱人宣传语吸引顾客。事实是,一些家装公司会在合同里设置一些模糊的概念,例如主材栏里,标注“某省产陶瓷,见样品”,另外,套餐中虽然也会标注一些名牌产品,但是,名牌也分档次,不同档次价格差别也很大,如果消费者提出更换材料,就需要另外加钱了。

  二、预算项目重组产生增项。 一些装修公司在套餐里标明服务大类,包括有门有地砖有乳胶漆,厨房的橱柜,卫生间的吊顶洁具等各种,并向客户承诺保证没有其他费用,在消费者按要求交了50%的定金以后,就以墙面不平整、水电增项、线路改动为由要求消费者另交费用,并表示这些是因房屋特定结构产生,不在套餐标注服务范围之内,如果不交增项费用,装修公司就不保证房子的装修效果。消费者往往本着“大钱都掏了,不能为了几千块钱影响的装修效果”的想法不得不交钱。

  三、家装低档标配产生增项。 装修公司“预交定金1000抵5000”为优惠吸引客户签单,在签单后具体施工时消费者才发现由于对水池、顶灯等物件的品牌、材质未做约定,套餐标配的此类物品实质为市场低端产品,如要更换和另配中高档产品,消费者则需要自己另外掏钱,增加装修开支预算。

  因此,在装修过程中,尤其是选择“全包”、“半包”的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签订注意“明细”。   选择套餐装修时候要选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并签订合同,合同中对于一些免费项目要有明确的约定,使用的材料应细化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等。在确定设计方案后,业主要与装饰公司做好各个细节的预算,仔细查看对方开出的项目清单。2013年商务部发布的国内首部家居行业规范《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中明确规定:“装修加价超过合同8%以上部分,由施工方承担”,消费者可依据此项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改装工艺要有“约定”。 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就上下水改造、防水防漏工程、强点弱点改造、空调管道安装、内墙漆粉刷等工艺标准作一定的约定,以避免装修公司就预算单价或者工程总量、工艺、材质上的漏项或偷工减料造成装修质量的下降。

  三、人工价格预先“商妥”。 在装修合同中就人工费用进行事先商定,防止装修公司以大幅打折做噱头,抬高材料费和人工费价格,同时号称人工费不打折,乘以折扣后终价甚至可能高于市场价格,造成装修价格“看似便宜”,实则“更高”的状况出现,使消费者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