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营造人人爱林护林良好氛围
野生动物保护事关生态安全、民生福祉和国家形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态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缙云县林业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研究部署,高度统一认识。 缙云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整个行动严格按照要求,分摸底排查、打击整治、总结完善三个步骤有序展开,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为目的,依法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突出行动重点,增强整治实效。 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是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缙云县林业局强化对全县林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集贸市场、宠物商店、花鸟市场、宾馆饭店、线上交易平台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和排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或是超越行政许可范围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以及非法出售、购买和利用野生动物制品等非法行为。行动开展以来,该县林业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 缙云县林业局利用新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取得的成效,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该县林业局将继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爱林、人人护林”的良好氛围。
(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