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卷入特大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 购买受保护野生动物食用也是犯罪

29.12.2015  07:08

今年早些时候,杭州森林公安侦破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经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涉案嫌疑人达50余名。该案为杭州目前涉案范围最广、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

日前,萧山法院判决此案,主犯汤某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除从事不法交易嫌疑人外,判决还涉及一些普通市民,多人因好奇购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食用而被判缓刑。

涉案库存堪比“动物园

萧山有个姓汤的人在卖野味,在圈子里很有名气。”2014年5月初,有群众向萧山区森林公安局举报。

从路边的一些小广告开始,办案人员通过外围排摸、跟踪调查、话单分析、技术侦查,认真梳理各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一个以汤某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7月25日,民警发现汤某某等人在萧山进行交易,经过缜密部署,在临浦、进化、新街等地同时实施抓捕,当场抓获汤某某、严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民警从现场和嫌疑人住处查获大量涉案物品:穿山甲3只、冰冻穿山甲20只、冰冻黑熊掌5只、冰冻暹罗鳄(肢体)2只、活体雕鸮1只、冰冻雕鸮2只、冰冻孟加拉巨蜥1只、冰冻非洲狮肉体1块、野猪肚92块、各种蛇近100条……库存堪比“动物园”。

据悉,暹罗鳄等同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猫头鹰、黑熊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洲狮等同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孟加拉巨蜥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中的物种。

市民购买受保护动物食用获刑

湖南籍嫌疑人严某某及其子女均涉案,全部获刑。湖南盛产蛇,一开始他们只是卖蛇,后来被暴利吸引,开始贩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严某某负责联络上下家,儿子开车给路远的客户送货,女儿骑着电动车给萧山本地的客户送货。抓捕严某某还颇费周折,他的子女被抓后,他闻风逃回湖南老家,办案人员在湖南蹲点一个多星期才抓获他。

据悉,这些野生动物都是从湖南、广东、江西等地流入我省,在衢州进行周转,如果杭州有人要货,就会向上线卖家订货并通过长途客运车辆托运,作案手法非常之隐蔽。

这些野生动物大多流向了萧山区,如金嘉力饭店、蓝天饭店、跨湖楼饭店、帝豪食府、越风楼、金马饭店等知名饭店,部分厨师长和餐厅经理涉案。还有一部分则流向了临安、富阳以及绍兴、嘉兴等地。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中还有普通市民获刑。

俞某某,47岁,有风湿病,听说穿山甲吃了会好,就买了2次,被判缓刑一年3个月,罚金5000元;孙某某有偏头痛、风湿病,购买二只猫头鹰和一只穿山甲,被判缓刑1年六个月……

森林公安部门提醒,元旦、春节将至,广大市民应拒绝食用并保护禁猎的野生动物,若发现无证经营野生动物项目的场所和行为,请及时向森林公安部门举报。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熊艳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