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土资明电〔2016〕14号

29.09.2016  17:14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受今年第17号台风“鲇鱼”影响,全省绝大部分地区遭受强降雨,引发多起地质灾害。9月28日17时30分许,丽水市遂昌县北界镇苏村发生山体滑坡,导致20多人失联和多幢房屋被毁。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和省委夏宝龙书记、车俊代省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深入排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监测预警,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果断撤离转移受威胁群众,严防次生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灾责任,强化排查巡查复查。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精心部署,加强协调,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强对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沟口河谷、屋后高陡边坡等重点巡查区,以及坡地村镇、土地整治项目和人群集中居住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复查,要扩大摸排范围,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可疑点,确保在下一个台风到来之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地质灾害隐患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密切关注降雨,强化监测预警。 密切关注当地的水雨情,尤其要加强局地强降雨的监测,提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频次,开展预警信息的滚动发布,及时通过多种媒体及其他方式,向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发布预警信息。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值班人员要加强短临时预警预报工作,当近1小时和3小时实时降雨量超过警戒阀值时,要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及时向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发送预警信息,为及时撤离提供信息支撑。

   三、及时启动预案,坚决果断撤离。 充分做好临灾避险准备工作,一旦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极端降雨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指导和协助地方政府坚决果断撤离危险区内的所有人员,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做到“不怕兴师动众,不怕劳民伤财,不怕十防九空”,不做任何滑与不滑、撤与不撤的博弈。

   四、快速应急处置,严防次生灾害。 各级应急专家和小分队24小时随时待命,准备好应急车辆和装备,当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核报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严防二次灾害发生,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9月29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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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