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
31.08.2015 10:2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安办函〔2015〕107号)转发给你们。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和8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突出浙安委明电〔2015〕4号明确的六项专项行动,以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油气输送管道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并按附表内容认真进行对表检查,建立检查台账,确保整治实效。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1.08.2015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