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四强四重”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
今年来,海曙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突出“规范”主题,结合重点工作和“平安宗教场所创建”、“生态寺院创建”等,紧抓制度建设、教育引导、典型培树等关键环节,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持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共有宗教活动场所70个,目前,已经有4个被评为“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4个被评为“浙江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52个被评为浙江省和谐寺观教堂,4个被评为浙江省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为促进海曙区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强保障,重考评,层层压实创建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民宗局负责人为组长、各镇(乡)、街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定期分析研究创建活动形势,检查、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强化考核考评。年初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并下发年度创共建工作考评办法,制定考评细则,明确创建工作的具体达标要求,督促和指导各有关单位抓好创建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纳入对各镇(乡)、街道考核,与17个镇(乡)、街道分别签订了《海曙区镇(乡)、街道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目标责任书》;争取31.5万元专项保障经费,下拨各镇(乡)、街道,推进宗教专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抓好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是强引导,重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着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座谈会、培训会、设立“宣传栏”、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国法与教规微讲堂、在网站和微信群等信息平台推送最新创建信息及有关解读文章,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教职人员、广大信教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进一步明确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和任务。着力发挥宗教活动场所阵地作用。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主动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窗)、黑板报、自身信息平台和宗教活动等,加大对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宣传,使场所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了解并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着力提升宗教干部创建意识。利用会议、座谈以及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信息平台等,组织区、街道、社区宗教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增强对创建活动的理解,充分认识创建活动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的特殊意义,不断凝聚创建工作合力。
三是强方向,重结合,建立创建长效机制。突出爱国爱教。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持续开展“寻梦中国·正言正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宗教中国化专题讲座,指导各场所定期召开国家大政方针学习会,教育引导宗教界正确处理爱国与爱教、国法与教规、党的领导与宗教管理的关系,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注重工作结合。坚持创建活动与加强宗教界队伍建设相结合,与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相结合,与增强宗教界服务社会意识相结合,将公共安全视频安装联网、生态场所建设等纳入创建内容,做到标准不降、内容常新。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工作在前、预防为主”原则,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的宗教领域专业安委会,协调部署全区宗教领域安全工作,确保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及极端天气期间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的安全有序。与70个场所分别签订了《海曙区宗教领域2017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海曙区宗教领域2017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及时间节点,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
四是强落实,重规范,深化提升创建实效。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要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深化民宗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部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引导宗教界依法依规到窗口办事。持续开展党报党刊进场所、政策法规进场所等活动,对教职人员、信众进行法制培训,增强宗教界法制意识,切实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做好帮助扶持。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妥善处置宗教领域征迁问题,帮助建立健全人员、财务等管理制度,完善教职人员有序参保、退保机制,指导加强内部民主管理,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积极指导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摸清隐患底数,狠抓落实整改;指导各场所修订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宗教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倡导慈孝文化。组织“宗教慈善周”、“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引导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通过组织义务献血、慰问环卫工人、走进民工子弟学校等活动,积极传递正能量,向社会奉献爱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仅2017年,全区宗教界就向公益慈善事业累计捐款捐物达84.5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