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戏曲文化的自信
《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戏曲的关怀、爱护和高度重视,它对于戏曲在新时期的传承及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及深远的历史意义。
最近,我又一次学习了这个文件。文件开始时就指出:“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这几句话非常精炼,包含的内容却十分丰富,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于戏曲价值的认定。所以,我认为学习贯彻这个文件,首先有必要重新认识戏曲艺术的价值。
记得在2009年4月,我与沈祖安先生在上海去医院探望著名越剧表演艺术家袁雪芬老师时,她曾动情地对我们说:“中国有那么多戏曲剧种,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并得到了国际上的承认。如果中国没有戏曲,那么中国文化就不是完整的了。千百年来,中国戏曲在培育民族文化甚至提高民族素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的这段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国戏曲有着悠久的历史,有300多个剧种,这些剧种代代相传,生生不息。虽然屡遭劫难,但是因为它们与千千万万人民群众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文件指出,戏曲具有独特的魅力。就我的理解,戏曲独特的魅力来自于戏曲反映和表现生活的独特美学精神。这种美学精神是由戏曲的综合性、程式性及虚拟性等特点所形成的。比如舞台上8个士兵,可以代表千军万马;人物的一个圆场,象征走过了千山万水。戏曲舞台的这种虚拟性及假定性,使戏曲反映生活和表现生活的空间十分自由和广阔,这集中体现了我国人民和艺术家的聪明才智,也是西方的话剧、音乐剧、歌剧、舞剧等艺术样式所望尘莫及的。因此,我国戏曲是世界优秀文化的瑰宝之一,这已经被世界所公认,如我国的昆剧、京剧先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这是值得我们骄傲的,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宣扬戏曲艺术的价值。
众所周知,五四运动时期,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原因,对民族戏曲采取了民族虚无主义的态度。令人震惊的是,这股否定民族戏曲的思潮至今一直没有绝迹。正如由张庚、郭汉城主编的《中国戏曲通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14年4月版)的前言中所指出的那样:“这种种议论很使人吃惊(指近几年来针对戏曲发出的危机论、夕阳论、消亡论等),吃惊不在于别的,而在于它们是‘五四’时期某种议论的简单重复,几乎没有增加任何新的东西。”“我们是说,有些人为什么这么贬低自己的民族艺术,看不到自己的长处呢?细想起来,实在有些令人痛心。近百年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日子,不仅仅在我国人民生活上留下了深创剧痛,就是在心理上也留下了深刻的消极影响,养成了严重的民族自卑感。”这段话令人深思: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了全新的建设时期,面对极其珍贵的戏曲艺术,我们不能身在宝山不识宝,决不能像有些人那样拿着金饭碗去讨饭,而应该满怀民族的自豪感,坚守住戏曲艺术这座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同时也要努力创新,与时俱进。只要我们始终想着人民,为了人民,与人民心心相印,息息相通,就一定能够使戏曲焕发生机与活力,使戏曲在新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繁荣。
戏曲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它传承千年,生生不息,其绚丽多姿的剧种、写意的美学原则及表现手段,使其魅力无穷。当今虽面临各种困厄和挑战,但只要面向时代,情系观众,就一定能经受时代的洗礼,重建戏曲文化的自信,从容地走向未来,再现辉煌。戏曲是我们祖国和各民族的共同瑰宝,我对戏曲怀有深厚的感情,对它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