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区消委会消费调查纪实

24.12.2014  18:45
 开展消费调查是《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重要职能,通过消费调查,消费者组织可以了解商品及服务质量、体验消费环境、倾听消费者呼声,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重庆市万州区消费权益保护委员会紧扣消费热点、难点,多次开展广泛深入的消费调查,发现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向有关行政部门反馈情况、提出建议,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猴菇”、“猴姑”须分清

  近期,食品卖场中“猴菇”、“猴姑”、“猴头菇”等饼干产品的宣传铺天盖地,消费者满头雾水,万州区消委会接到多起针对该类产品的投诉及咨询电话。初步调查发现,这些饼干的包装、标识与知名产品江西江中集团生产的“江中猴姑”极为相似,有仿冒之嫌,万州区消委会决定开展猴头菇饼干市场消费调查。
  据了解,“江中猴姑”是江西江中集团生产的一种酥性饼干,颇受消费者喜爱,市场上因此出现大量的仿冒产品。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在一起民事案件中裁定,“猴菇”、“猴头菇”等饼干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制造和销售可能侵犯“江中猴姑”外观设计、专利独占使用权的商品。
  近日,记者随同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万州区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前往万州区一些大型商场超市开展实地调查,发现商家货架上摆放有多种“猴菇”、“猴头菇”类饼干产品,加上江西江中集团生产的“江中猴姑”,共有8种之多。“突然冒出这么多‘猴茹’,名称及包装都差不多,究竟哪个是正宗的?哪个是仿冒的?”一位姓肖的消费者在货架前举棋不定,左右为难。旁边的售货员也含糊其辞:“可能都是正宗的吧。
  万州区消委会秘书长柳炎林告诉记者,这些以猴茹为名称的饼干产品,外包装及标识与“江中猴姑”颇为相似,容易让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购买行为。
  据万州区工商分局商标科负责人介绍,“江中猴姑”作为一个知名的商标品牌,广为人知,市场上相类似的“猴菇”类饼干产品,有“搭便车”、“傍名牌”的嫌疑。
  万州区消委会将调查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及相关商场进行了反馈,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猴头菇类饼干时要认准品牌名称,认真查看商标标识、生产厂商、厂址、生产日期与保质期等信息。

办理就诊卡应自愿

  不久前,万州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反映称,到医院看病挂号时,医院强制收费办理就诊卡,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整顿、规范。为此,万州区消委会对辖区7家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消费调查。
  万州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分别到7家医院进行消费体验,发现有两家医院在门诊挂号收费时,要求患者持就诊卡看病。如果没有,就必须付费办理。据悉,医院推广就诊卡主要是为了方便患者查询电子病历,方便医生了解患者既往病史及诊疗情况。
  万州区消委会认为,推广电子病历是医疗机构服务患者、提高医疗质量的需要。办理就诊卡应基于患者自愿,医院不能强制患者办理。
  万州区消委会调查发现,医院很少对就诊卡的作用进行的宣传,患者在医院使用就诊卡开了电子处方后,还需凭医生给的一个号码计价付费,而不是通过就诊卡直接付费,没有发挥就诊卡的结算功能。
  据了解,每张就诊卡收费5元,一家医院的收费项目标注为“材料费”,另一家医院则未向患者出具任何发票或收据。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就诊集成电路卡收费行为的通知》规定,就诊卡费用的收费项目为“工本费押金”,既然是押金,就应该可以退还。万州区消委会调查发现,这两家医院没有在收费窗口注明就诊卡使用后可以退还,就诊卡上也没有类似的提醒信息。
  为此,万州区消委会向存在问题的两家医院发出劝喻函,并提出整改建议:办理就诊卡应以患者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办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混淆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据悉,这两家医院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流量清零不合理

  近年来,电信服务类消费投诉呈高发趋势。为此,万州区消委会对电信服务行业开展了问卷消费调查,以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为对象,围绕价格收费、公平交易、广告宣传、信息披露、争议解决等问题,在消费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消费评议。
  此次调查共发放纸质问卷300份,收回300份。受访消费者中,对电信服务非常满意的占5%,比较满意的占23%,一般的占50%,不太满意的占17%,非常不满意的占5%。“手机流量月底清零极不合理。”柳炎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接受问卷调查的消费者普遍对手机流量月底清零表示反感,认为这是电信业典型的霸王条款。
  柳炎林介绍说,此次消费调查及评议,共梳理出通信行业的10个问题:客服服务有待改进,服务热线电话接通率较低;集团单位、家庭V网等业务办理不规范,擅自改变资费标准或收取V网服务费;套餐资费标准不透明,计算太复杂;营业厅租赁柜台未亮照经营;赠机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宽带服务问题突出,要使用两年后才能注销;部分电信企业存在限制竞争的行为,通过与学校、房地产开发商签署排他性协议的方式排挤对手,限制其他运营商进入该领域;垃圾短信问题非常突出;营业厅服务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区域信号较差。
  万州区消委会已经向3大运营商发出建议函,督促其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经营,彻底清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合同格式条款,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同时将调查及评议的内容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希望加强电信行业的行政指导,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