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5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5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5年实施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24号),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转型升级“组合拳”,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突出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民间投资主体作用和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工业技术改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投资,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全省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中的关键作用。
(一)投资总量目标。2015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增长12%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万亿元。其中,省“411”重大项目计划投资7270亿元。
(二)投资结构优化目标。大力推动投资结构升级、效果提升,力争列入省“411”重大项目计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2000亿元,增长20%;重大产业项目投资1300亿元,增长20%;工业技术改造重大项目投资850亿元,增长20%;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项目投资600亿元,增长20%。
(三)重大项目建设目标。年度推进省“411”重大项目960个。重点推进重大单体项目812个,其中续建项目626个,新开工项目186个,新增项目开工率80%以上。推进重大单体产业项目593个,其中50亿元以上重大单体产业项目40个,年度完成重大单体产业项目投资1300亿元。
(四)重大项目前期目标。推进23个“国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计划安排前期谋划项目136个。力争年度浙商回归引进到位资金3000亿元,央企项目完成投资760亿元,实际引进外资165亿美元。
二、主要领域和重大项目安排
(一)加大产业转型升级类投资。
1.主要领域。突出创新驱动,加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把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作为新的投资增长点,力争完成全社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6000亿元以上。深入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力争海洋经济项目投资2500亿元。加快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力争省级产业集聚区项目投资3100亿元。强化现代服务业投资,加大10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投入,着力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投资比重。突出现代生态农业投资,加快农业“两区”建设,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0万亩,建设现代农业综合区37个、主导产业示范区61个、特色精品园60个。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
2.重大项目安排。年度安排省产业转型升级类重大项目626个。重点推进大众汽车宁波扩建等装备制造业项目、中科新松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乐高玩具制造等传统产业改造项目、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循环经济项目、中国·金义电子商务新城等现代物流和商贸业项目、阿里巴巴支付宝总部等总部经济及金融服务业项目、嵊州狮子山旅游养生综合体等旅游休闲和文化创意项目、龙游县富硒产业开发等现代农业项目、吉利—沃尔沃中国设计试验中心等创新载体项目。
(二)加大基础设施完善类投资。
1.主要领域。加大综合交通网、能源保障网、水利设施网和高速信息网投入,全年完成全社会交通投资1300亿元、能源投资800亿元、水利投资490亿元、信息网络投资150亿元。建设高速铁路750公里、高速公路900公里,新改建国省道1600公里、内河航道270公里;完成滩涂圈围面积7万亩;建设成品油长输管线200公里、天然气输气干线400公里、11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1800公里,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光伏发电10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建设4G网络基站5万个以上。
2.重大项目安排。年度安排省基础设施完善类重大项目172个。重点推进衢宁铁路等铁路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等公路项目、京杭大运河浙江段整治工程等水运项目、温州机场扩建等机场项目、三门核电一期等电源项目、宁东至浙江特高压等输变电项目、金丽温输气管道工程等煤油气项目、黄岩风电场工程等新能源项目、钱塘江治理工程等河流治理项目、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等区域骨干排涝项目、温州瓯飞一期等沿海滩涂围垦项目、全省4G网络等信息网络项目、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加大统筹城乡建设类投资。
1.主要领域。突出新型城市化建设投入,重点增加都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乡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投资,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力争完成全社会城市功能提升设施投资1900亿元、轨道交通投资200亿元、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镇公共设施建设投资800亿元、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投资300亿元。全年改善30万农村居民饮水条件,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110万户以上,实施农村公路提升改善工程2000公里,整治农村河道2000公里,完成26个加快发展县和偏远海岛等群众异地搬迁5万人以上。
2.重大项目安排。年度安排省统筹城乡建设类重大项目35个。重点推进城市快速路及市政道路等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镇建设项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农村河道整治工程等水环境治理项目。
(四)加大公共服务提升类投资。
1.主要领域。突出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投入,加大环境治理保护和生态建设投资,全年完成全社会文教卫体设施投资1000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300亿元、生态环保设施投资600亿元、社会福利设施投资200亿元、防灾减灾设施投资190亿元。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52万套,竣工12万套,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万户,新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28万张,新建(改扩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用房20万平方米,完成水库除险加固100座、海塘河堤加固500公里,基本完成黑河臭河治理。
2.重大项目安排。年度安排省公共服务提升类重大项目127个。重点推进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校区)等社会事业项目、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农村救助困难群众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生态建设项目、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迁建等社会福利设施和社会养老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扩大有效投资任务落实机制。把年度扩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切实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设区市要抓紧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年度目标的分解落实工作,明确任务书、时间表。省发改委要继续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的综合协调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做好归口指导服务,切实落实本行业、本领域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任务。要进一步完善扩大有效投资监测考核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聚焦投资结构优化。建立完善“月服务、季监测、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工作机制,形成齐心协力促投资、抓项目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四个一批”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实行精准对接、精准服务,加大项目克难攻坚力度。加快推进一批在建项目,进一步完善省领导联系省级产业集聚区、省重点建设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制度,开展项目融资对接等专项活动,建立落实“盯人、盯项目、盯进度”机制,确保在建项目完成形象进度目标。加快推进一批新开工项目,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开展重大产业项目促开工集中督查服务月、重点项目集中开工等专项活动,确保年度新增项目开工率达80%以上。加快推进一批竣工投产项目,建立“问题交办、限时办结、结果专报”制度,及时破解征地拆迁难、交叉施工难等突出问题,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能快则快,力争早竣工、早投产。加快推进一批前期储备项目,全力做好我省贯彻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的重大项目谋划对接,开展“十三五”重大项目谋划布局和规划编制,加大浙商回归、央企对接、外资引进工作力度,建立市县为主、省级部门主动服务的重大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培育机制,加强“国批”项目衔接催批,全力推动民营绿色石化基地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切实增强投资后劲。建立实施“411”重大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即报即批”。
(三)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投融资创新机制。创新投融资平台,推动政府融资平台整合、做大,打造一批省级融资平台。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特别是新建市政工程和新型城市化项目,优先应用PPP模式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抓紧制订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的分工方案,围绕市政、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建立民间投资示范项目库,抓紧研究制订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民营企业进入石化行业方案等配套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全方位PPP试点。大力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积极探索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修订出台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5年本),推动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联动监管,大力促进投资便利化,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附件:(见原件下载)
1.浙江省2015年扩大有效投资任务分解表
2.2015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