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集采规模达182.47亿元
本报讯 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通过认真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全年完成采购额182.47亿元,节约资金40.39亿元,节资率为18.12%。这是记者从6月3日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会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贾庆玲表示,“十二五”期间,特别是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以来,在各中央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采中心按照“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型”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组织方式,依法规范采购活动,有效提升了政府集中采购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了集中采购的质量和效益。进入“十二五”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趋于平稳,年均采购额近200亿元。2015年,国采中心完成单独委托的采购项目1386个,网上竞价项目23970个,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33.3万次。
据介绍,“十二五”时期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快速发展的五年,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管理效益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政府集中采购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在规模稳定的基础上,国采中心接受委托的项目数逐步大幅攀升,由2013年的699个增加到2015年的1751个,是“十二五”初期的近4倍,这充分说明中央单位的依法采购意识日益增强,财政支出日益规范严谨。二是政府集中采购的实践成果日益丰富。通过批量集中采购较好地解决了价格问题,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保证了效率。此外,“十二五”期间国采中心开通的“正版软件采购网”累计采购额达8亿元。三是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的外部关联度明显提升。与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社会公从和市场的关联度都在不断提升。
贾庆玲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央国家机关集采工作站在了改革发展的新起点。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国采中心将政府集中采购与政府自身改革的方向、与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与外部市场环境紧密结合,通过创新发展提升工作水平。重点要从四方面寻求突破:一是更加注重政府集中采购公信力;二是更加注重政策功能引导;三是更加注重物有所值的采购理念;四是更加注重采购人的满意度。
谈起下一步的工作部署,贾庆玲表示,2016年国采中心将围绕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结合即将修订出台的《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按照巡视、审计和财政考核的整改要求,与中央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要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程进行修订,重点是规范简化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力争年内正式启用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在内的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二是严把采购需求关口。实行需求论证制度,对于重大疑难项目要先对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制定各类品目的采购文件范本也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三是努力优化组织方式。对于批量集中采购,引导供应商建立了配送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实现全程物流跟踪,制定批量采购履约管理办法。并将批量采购与协议供货挂钩,实现价格联动。对于定点采购将实行宽进严管,并引入网上竞价机制。四是大力推进公开透明。五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此外,国采中心今年还要适应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与各采购单位齐心协力积极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