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采取七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25.12.2014  12:02

      2014年度,滨江区政府采购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以转思想作风促工作作风改进,积极为全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发挥作用,认真履职,踏实干事,采取七项措施加强管理,全面、有序、按时完成了全年采购工作任务。
      一、重抓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办法
      出台了《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保证政府采购质量,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验收管理不到位出现“政府采购商品价高质次”现象提供了管理依据。
      二、规范采购预算,打好管理基础
      按照“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原则, 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以文件规定限额为标准,坚持“绿色采购”理念,实行专人负责制。精心组织预算编制工作,2014年的采购预算比上年的预算编制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为规范采购管理、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和全面推行电子化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三、优化升级平台,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对原政府采购系统的升级改造,建立了单位采购预算管理申报、采购计划上报、采购方式批复、采购预算执行书下达管理、网上商城、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采购文件下载上传、电子合同系统、电子支付系统和资产管理系统等网络一体化的政府采购新型管理模式,大大缩短了采购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规模效益更加凸现。改变了以往的纸质流转审批模式,实现了采购信息共放心不下电子化全程监控、监督。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管理意识
      一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增强单位管理意识。组织全区70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建设主体参加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重点讲授了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提高采购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意识。二是召集代理服务机构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服务意识。以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了5家业务实力强、服务好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制定了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学习《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代理机构的权利、职责和义务,要求代理机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努力实现“零差错、零质疑、零投诉”的工作目标。
      五、主动走访单位,虚心听取意见
      一是主动到采购单位了解管理需求,做好答疑解惑工作。二是广泛听取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意见,对管理中一些不合理或不可行的进行完善。三是会同区住建局对实际管理中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专题研究,讨论解决办法,为区经济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和业务方面的支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查处典型案例,加大执法力度
      采取督查并重的办法,处理了政府采购项目抽样不合格产品。会同区教育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选取了课桌椅和幼儿园凳子的样品送市质检院质检中心检测。通过抽查,对质量未达标供货商除承担本次检测费外,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如逾期未整改到位,不予支付货款并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严肃查处了3起政府采购串标案。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3起投标单位串标案子,组成调查小组,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调查、核实、取证,对串标事实给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串标行为给予了罚款,禁止参加滨江区政府采购活动1-2年不等的处罚。这是滨江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以来首例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进一步严肃了法律的执行,增强了供应商的法律意识,促进了供应商投标行为的规范,营造了我区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良好工作环境。
      七、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果
      一是把好采购预算审核关、招标文件的审核关、采购程序关。二是扩大定点采购范围。继电脑、空调等16个项目实行“网上商城”定点采购后,又推出会议和培训、10万元(含)以下零星小额办公家具、80万元(不含)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专业技术装备或特殊服务四大类政府采购项目定点采购,大大缩短了采购时间。三是推行投标保证金银行统一代收代退管理办法。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出台了《杭州高新区(滨江)投标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管理办法。投标保证金由开户银行统一代收代退,简化了投标方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办理流程,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作者单位:滨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