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掩盖酒驾 擦花车辆后当场喝下一瓶“稻花香”

23.12.2014  04:13

      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大家早已耳熟能详。但有人就是不当一回事,甚至为了掩盖酒驾,干光一瓶“稻花香”。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临近年底,节假日增多,醉驾现象有所回升。

  刮擦后,他当场喝下

  一瓶“稻花香”

  38岁的张某是湖南人,在义乌一家水泥搅拌公司驾驶水泥罐装车。12月18日下午3时20分,张某驾车经过新科路復元医院路段时与对向一辆轿车发生刮擦,很快路上堵了起来。由于中午喝过酒,张某仗着酒劲,下车去敲人家过往轿车的窗玻璃,车主们发现他酒气熏天后都懒得与他计较。

  为了逃避责任,张某马上到附近商店买了一小瓶“稻花香”白酒喝了起来。接到报警后,北苑交警中队和派出所民警纷纷赶到现场。后经检测,张某体内血液酒精浓度超过醉驾标准的3倍。

  无独有偶,44岁的义乌人张某也栽在了醉驾上。张某开拖拉机已有18年,一直以来都遵守交通法规。但他有个习惯,就是不开车的时候喜欢喝一点酒。12月18日中午,张某与朋友吃午饭时喝了一瓶劲酒。当天下午3时,另外一个开拖拉机的朋友让他从城西街道夏演送一车石子到上溪镇仙溪村。张某想想自己喝酒过了这么长时间,而且山区道路应该没有交警,于是大着胆子开车上路了。没想到在岩口水库地段与一辆轿车发生事故。随后,他被上溪交警中队民警带走,经检测,张某已达醉驾标准。

   醉驾数量

  缘何“逢节必涨”

  根据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酒驾办公室统计,国庆节期间,义乌查获4名酒驾人员,“双11”光棍节查获8名酒驾人员,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查获的酒驾人员也比平常多不少。10月2日,民警赵向华连续给4个酒驾人员做笔录,到下午4时才吃中饭,“酒醒之后,有的哭,有的跪,有的发誓再也不喝酒。”

  据悉,去年除夕夜,一个45岁的安徽男子独自在义乌过年,为了热闹,他到老乡家里喝酒吃饭。酒足饭饱后,他驾驶工厂里的小货车回厂休息,想不到由于喝过酒,小货车连续刮擦了村里的好几辆车,车主马上报警,男子后悔莫及。

  更有甚者,为了喝酒连命都不要。一个在义乌做生意的28岁山东男子,已经4次因酒驾被交警处罚,是义乌境内处罚最多的一个。“每一次做笔录,他都对天发誓保证下不为例,但过了一段时间又依然如故。”赵向华说,连医生都说他“三高”,肝功能也不是很好,劝他最好将酒戒掉。

  为何醉驾“逢节必涨”?义乌交警大队分析了原因:一是喝酒概率增大。节假日朋友、同学、亲友之间聚会频繁,喝酒的几率相对就高;二是心存侥幸心理。部分司机认为时间比较晚,喝的酒不是很多,不会碰到交警;三是嫌麻烦。有些司机喝了酒后,觉得让朋友代驾麻烦,妻子或者其他人驾驶技术没有自己好。

  节日期间

  严查酒驾不放松

  记者从义乌交警大队了解到,义乌酒驾查处力度一直处在高压状态,几乎每天晚上都在不同时段和路段设卡检查。节假日期间,交警都会放弃休息时间,上路严查酒驾。

  义乌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是一句口号,因酒驾引发的悲剧太多了。圣诞节、元旦、春节马上来临,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间、不定区域,保持对酒驾的“零容忍”。

  交警提醒车主能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也做好劝导工作。如果非要驾车去聚会,先把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聚会后打车回家,或让不喝酒的朋友代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