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新城区首南地段YZ08-09-15地块项目占用水域批前公示

18.07.2018  22:55

宁波市鄞州新城区首南地段YZ08-09-15地块项目占用水域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宁波市鄞州新城区首南地段YZ08-09-15地块项目占用水域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宁波市鄞州新城区首南地段YZ08-09-15地块项目占用水域的相关资料在“浙江水利”网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8年7月24号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水利厅省河道管理总站。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18年7月18日~7月24日

来信请寄: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

地址:杭州市清江路185号

邮编:310016

附件:1、项目位置示意图

2、项目占用水域概况

 

附件1

 

 

项目位置示意图

附件2

宁波市鄞州新城区首南地段YZ08-09-15地块项目

占用水域概况

本项目属于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四期开发地块,位于鄞州大道北侧,西至宁南南路,北至泰安中路,南至天童南路,为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28767m2,总建筑面积约358000m2。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0000万元。

该项目占用碶港河、萧皋碶河部分水域。

2017年12月,我厅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会,现《报告》已按审查会专家组的意见修改完成。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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