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所辖鄞州区、象山县、宁海县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15.07.2016  15:40

  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中,鄞州、象山、宁海三地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调查和处理问题线索。鄞州共立案65件,开除党籍44人,开除公职13人,党内警告20人;象山共立案33件,重点查处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原局长孙某、黄避岙乡原党委书记黄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宁海共受理问题线索115件,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18件,党政纪处分109人,为26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

  从各地上报的具体整改措施可见,防控利益输送、严惩基层腐败、严查重点领域、规范选人用人这4方面,是整改重点所在。

  防控利益输送

  针对干部利益输送问题,鄞州区委主要领导对涉及的4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并开展全面排摸,逐一核实、澄清了27件涉及区管领导干部的交办件、督办件,将原副区长蒋明良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健全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健全干部廉情预警机制,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象山针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亲属“以权经商、以权放贷、以权揽储”等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52名领导干部的家属子女在金融系统就业,对此进行约谈函询,并督促整改。严格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撤销政府性资金账户162个,有2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利益回避。

  基于民间高息借贷较多的实际情况,宁海出台《宁海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县管领导干部实施细则》,将“拖欠他人债务不还,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参与民间非法金融活动”等列入不适宜担任现职县管领导干部的情形。同时,加大处置力度,对因经济纠纷而涉诉的13名县管干部,免去原任领导职务;将涉诉的 57名公职人员调离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裁决等岗位,同时研究出台相关文件。

  严惩基层腐败

  针对区农林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翁某等违纪案件暴露出的财政补助资金监管漏洞,鄞州区加强对涉农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开展对下拨资金使用管理的专项审计。2015年来,共对污水处理、土地治理等34个项目进行审计,查明15类40个问题。全面实施农村股份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障严格、流转顺畅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撤销分散零星补助项目25个,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象山县全面排查农村信访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5年,共受理农村信访问题255件,查处村干部38名,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宁海县深入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出台《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和《规模以下投资项目简易招标办法》,完善和规范村级项目招投标制度,编制《村务监督对账单》,全方位监督农村各项工程,加大对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2015年,共查办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12 起,2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整改重点领域

  鄞州区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的现存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对邱隘镇邱二村临时安置房工程违规招标等问题中所涉及的6个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推行区级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后审,防止招投标环节潜在的权力干预。对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开展专项检查,查纠“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进站交易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等6大类17个方面问题。

  象山县加强对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融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全县联网管理,加大巡察抽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合同装订报备是否规范,工程项目是否被肢解、被违规分包、转包、挂靠,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到岗履职”等行为,共检查在建项目126个,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121份,并对9家建设单位、5家施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宁海县聚焦土地出让、征地拆迁领域问题,加强土地出让成本核算管理,正确处理招引大项目与依法出让的关系,一律实现招拍挂,杜绝“量体裁衣”,全程跟踪审计交易情况。深入实施“阳光征迁”工程,落实项目概况、测量评估结果、补偿价格、进展情况、过渡费及安置结果“五公开”,建立拆迁资金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土地出让、征地拆迁资金支出的监管。

  规范选人用人

  鄞州区紧抓“乡土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两个源头,打造完善党政干部基层一线培养选拔链。选任程序上,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办法,实行“一人一档”,明确选任各环节的主体责任,确保有据可查。尤其对在机关任职的领导干部子女录用和中层竞聘等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公开规范考录程序。对新担任单位中层的区级领导子女,同步从严审批、把关。

  象山县完善干部德行考核指标,在干部考察考核中,坚持德行“正反兼评”,发挥德的“第一道门槛”作用。对个别领导岗位调整过快问题,责令县委组织部整改;在干部混岗使用方面,明确机关行政人员不得到下属事业单位任职,严格控制并审批报备事业人员到行政岗位任职情况,现有混岗人员按“只减不增”原则逐步消化。

  宁海县有针对性地开展外地调入人员身份核查专项整治,解除6名违规调入人员的劳动合同,对帮助子女违规调入的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出台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事业人员调动的条件、程序、纪律等。严肃处理违规调任、越权任命干部行为,通报8家瞒报漏报、未经预审备案任命中层干部的单位,清理规范不符合规定配备的45名干部职务,加大对各单位选人用人情况的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