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整合涉村补助资金发挥“拳头效应”
2015年起,鄞州区按照“保障基层组织建设、整合考评项目、强化工程补助项目统筹”的总体思路,对涉村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全面规范整合,涉及18个部门55个项目,总预算金额达5.78亿元。
一是合并同类,实行人员经费单部门负责制。合并基本保障类项目,统设“行政村人员经费补助”。将原通过7个部门安排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大学生村工作者、农村法律顾问、网格员、计生联系员、村邮站建设、劳动保障员、多员合一等经费,合并归入行政村人员经费补助项目,由区农办按行政村人口数量等因素,给予每个行政村6-8万元人员经费补助。
二是化零为整,实行管理费用分类梯级补助。撤销扶贫项目、农村社区日常运作经费、健身工程及创建工作、农村卫生室药品配送补助、乡镇村级道路建设等25个零星项目,统一设立“行政村综合管理经费”。对行政村实施财政分类补助。将全区2012年-2014年三年平均自营收入少于100万元的行政村,结合人口数量等因素划分为集体经济一般村、较弱村、薄弱村,分别补助30万元、40万元、50万元。
三是健全机制,实行考评补助联评公示制。将归口于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场馆运行考核奖励经费、绿化补助、文明村补助、生态村补助、两新党建补助、小康村建设补助等7个考评补助类项目经费,统一归并为“村级精神文明建设补助经费”。相关项目仍由各部门为主进行考评,评比时间为11月底之前,评比结束由区农办进行汇总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拨付专项资金,增强评比的合理性与透明度。
四是强化统筹,实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联合会审制。继续加大对村级民生实事工程的支持力度,提高涉村工程补助资金的整体效果。在预算安排时,先由各村将项目上报至镇乡(街道),镇乡(街道)经统筹平衡后,将当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和预算,上报至相关部门和区农办,各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再参与区农办组织的联合会审,确定最终实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