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加强游泳场所执法管理

24.07.2016  21:05
  夏季是游泳场所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对游泳场所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入夏以来,鄞州区从三方面入手,加强对游泳场所执法管理,保证游泳场所安全运行。
      一是 强培训。2016年以来,鄞州区先后举办全区游泳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和救生人员培训班,全区30家季节性开放游泳场所和15家常年开放游泳场所的负责人和救生员都参加了《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和救生员救生技能的培训,为游泳场所安全运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重核验。对30家季节性开放的游泳场所严格实行核验许可制度,体育局市场科和执法大队人员分两组,对申请季节性开放的游泳场所进行现场核验,要求游泳场所的各类设施、救生员配备、管理制度、警示标识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符合标准的发给开业许可,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没有整改到位的不予发证;对常年开放的15家游泳场所也加强现场检查,要求救生员配备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游泳场所安全。
      三是严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设施、救生员配备、管理制度、警示标识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游泳场所,局执法大队对游泳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游泳场所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或整改不到位擅自营业的游泳场所,执法大队则立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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