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突出三个重点 加强财政预算审计监督
近年来,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加强财政预算审计,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为建设“中国莲都”提供审计服务和保障。
一是突出审计主题。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每年突出一个主题。2014年至2016年分别以“审计质量提升年”、“审计价值提升年”、“审计整改落实年”活动为抓手,结合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各项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着重提高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建设性和时效性,以预算执行、资金分配和行政审批为着力点,加大大数据审计实践力度,依法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
二是突出制度完善。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主项目,每年采用1拖N的形式开展延伸审计,提高项目审计成效。比如连续三年跟踪调研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撰写的《加强对部门下属二级单位的管理刻不容缓》等11篇审计专报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区政府常务会议2次专题研究,推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开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存量资金等审计,推动出台《莲都区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操作规程》,着力实现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出台《莲都区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存放行为。出台《关于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通知》,真正实现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三是突出审计整改。加强督办回访销号,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维护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将审计整改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形成审计整改制度与考核督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将审计整改问题清单列入区政府督办事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按期提交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对审计整改未落实的问题进行督办,逐个挂销号。建立审计整改回访检查工作机制,每个审计报告提交被审单位后,进行跟踪回访,要求被审计单位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内上报整改方案,三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审计整改和移送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以前审计过的单位再审时,将上次审计整改情况列入审计范围,并在审计报告中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