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林业局制定《机关纪律管理制度》

15.06.2018  10:51

  为促进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近日,莲都区林业局制定《机关纪律管理制度》。

  制度分别对考勤、上班纪律、外出报告、请销假、加班、奖惩等七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其中请销假中的病假、事假天数作为本局干部(职工)工作责任考核评先评优内容之一,并与年度奖金直接挂钩。其中惩罚制度中对四方面情况作出规定。一是违反工作纪律被局机关纪委查处并证实的;二是违反工作纪律,被区纪检部门(含区委派驻第十纪检组)查处并受到通报批评的;三是违反工作纪律,被省、市纪检部门查处并受到通报批评的;四是编外人员被局机关纪委及以上纪检部门查处并证实的情况。对是否违反机关纪律管理制度,作为年终考核评优依据之一,并与年度考核奖、年度考核挂钩。

  该制度的出台,严肃了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队伍管理,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助工作效率提高,有助树立莲都林业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良好形象。(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