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完善残疾人莲都区完善残疾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09.12.2014  18:20

          日前,莲都区残联为2399名农村户籍的重度残疾人投保了农村小额保险,该保险保障金额23000元,包括意外身故保障20000元(含残疾保障18000元)、意外门诊医疗1000元,疾病身故2000元。这是莲都区残联今年为残疾人投保的第二个商业险,是以商业补充险为推手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的一个全新尝试。

          近年来,莲都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方针,健全覆盖全体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托底保障政策。对2454名重度残疾人实施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向1709名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是提高社会保险优惠政策覆盖面。对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莲都区籍持证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补贴,实现应保尽保;将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纳入补助范围;年满16周岁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年最低档次缴费标准100元予以全额补贴;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自谋职业残疾人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其家庭经济状况分别给予30%和60%的补助。2013年分别为7357名持证残疾人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886名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了补助,对86名自谋职业残疾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进行了补贴。

          三是完善补充保障机制。充分利用商业险的补充作用,积极探索利用商业保险机制辅助解决残疾人群救助问题,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今年6月,区残联通过公开招投标,为9538名残疾人投保了重大疾病团体保险,该保险对初次发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35种疾病,凭县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证明,即可获得一次性赔付33000元。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制度之外对重症残疾人的诊疗费进行二次补助。而此次为农村户籍的重度残疾人投保的农村小额保险,则为基本社会保险不能提供的意外事故伤害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