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生日都一样 小伙捡了本驾照处理违章被拘
浙江在线1月20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刘永拓 通讯员/于军 徐洋) 如果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相遇,会发生什么?在脑洞大开的韩剧中:如果是异性,男女主角会甜蜜恋爱,结果发现是龙凤胎兄妹;如果是同性,可能两人同时爱上一个人,经历一场三角虐恋。
现实中“同生”人的关系会怎么发展?近日,有个小伙子“巧遇同生人”,没有发生感情纠葛,而是拿了对方的驾照,还用它去处理交通违法。最后,他被警花识破,因使用变造的驾照面临拘留处罚。
处理交通违法用 的 不是自己的驾照
这件事情发生在杭州。1月19日中午,杭州高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里,前来处理高速违法的人比往常要多,违法处理窗口巾帼文明岗的美女警官们都在忙碌着。
“125号,请到3号窗口办理。”美女警官吴晓露刚刚接待办理完一起高速违法,就按了呼叫键。话音刚落,一位30岁左右的青年男子来到了3号窗口。
“请出示您的驾驶证、行驶证。”吴警官继续说,“请问您叫什么名字?什么时间考取的驾照……?”一连串常规问语后,这位青年男子却语塞了。
此时,低头查询信息的吴警官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男子,又瞅了瞅驾照上的信息。驾驶证显示,这名男子是1981年11月26日出生,但她仔细对照面前的这个人和公安系统显示的驾驶员照片,觉得有点不对劲。
“请报一下您的家庭住址。”这位青年男子却流露出慌张的神情,赶紧低头去翻手机里的照片,而他的手因为紧张抖动得厉害。
一连串询问,吴警官都没有得到回答,职业敏感告诉她,这驾驶证“有问题”。她通过公安信息查询系统,发现这个来处理违章的青年男子并不是驾照的持有人。
驾照“同生人”的他因违法变造将被拘留
经进一步查询,吴警官确认面前这个男子叫郭某,是河南南阳人,1981年11月26日出生,在杭州打工。事实面前,郭某低头认错了。
郭某说,去年8月他在朋友的车上捡到一本驾驶证,这本驾驶证的所有人“同样姓郭、同样是河南南阳人、同样是1981年11月26日出生”。“如果把我的照片换上去,这本驾驶证不就是我的了吗?”去年10月,郭某把自己的照片贴在了这本捡来的驾照上。
昨天,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的郭某抱着侥幸心理来到杭州高速交警违法处理大厅,处理一次违法记录,没想到遇上“火眼金睛”的警花吴晓露。
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规定,使用变造、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将面临扣留机动机,收缴变造、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至5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所以,郭某将进“班房”接受教育。
记者从杭州高速交警获悉,今年元旦至今,杭州高速违法处理大厅就查处了3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高速交警提醒:交通违法必须持本人凭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处理,他人是不能替代办理的,“绝不能使用伪造和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否则不仅会被扣分、罚款,而且会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