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12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药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卫生部等12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全国性的打击代孕专项行动,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参加了此次电视电话会议。
此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国范围内对开展代孕行为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等进行查处。同时明确禁止网站发布代孕服务相关信息,清理和屏蔽网站上有关代孕服务的相关信息等。对开展代孕宣传和服务的互联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进行清理和查处。针对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我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计划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是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讨论成立浙江省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省开展打击代孕行动;成立浙江省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全省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重点加强对开设有妇科的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未经许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规范已许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介入开展“代孕”相关业务。三是负责收集各地市、各部门打击非法代孕工作进展,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及组织实施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四是宣传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打击非法代孕工作的震慑力,加强舆论引导,增强群众抵制代孕的自觉性。
代孕行为严重干扰了合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工作,扰乱了正常的生育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严厉整治非法代孕刻不容缓。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需要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监管,强化行业行为自律,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