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相关部门年底完成“一带一路”实施方案
22.10.2015 11:48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国家发改委西部司巡视员、国务院推进“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欧晓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中央与地方政府两个层面都在积极推进《愿景与行动》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根据我们的要求,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要在今年年底完成,目前大约已有10个部门完成了这项工作。”欧晓理介绍,各个地方政府编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基本完成,并完成了与国家规划的对接。
10月21日,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介绍,前三季度,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8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达到120.3亿美元,同比增长66.2%,占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15.3%,主要流向新加坡、哈萨克斯坦、老挝、印尼、俄罗斯等国家。
同期,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57个国家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3059个,新签合同额达到591.1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4.3%,同比增长24.9%,主要涉及电力工程、房屋建筑、通讯工程、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建设等领域。
欧晓理在9月下旬曾经公开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建设六大经济合作走廊和若干海上重要战略节点,同时着力推进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等八大重点领域合作,建好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标志工程。
约10个部门完成实施方案
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不少部门都将“一带一路”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例如,发改委提出抓好“一带一路”战略和产业装备“走出去”;财政部提出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促进互联互通重大项目的实施;商务部提出优化全球资源配置,提升“走出去”水平;工信部将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研究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适时启动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建设;国土资源部表示为“一带一路”和“互联互通”做好保障和服务。
“截至目前,已经有大约10个部门完成了"一带一路"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的制定。”欧晓理介绍。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公开资料梳理发现,其中公开“一带一路”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的部门还相对较少,目前只有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海关总署。
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要求做好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建立“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依托税务总局网站,于今年6月底前建立“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并从四季度开始,分国别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指南,介绍有关国家税收政策,提示对外投资税收风险,争取在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
今年5月,国家海关总署对外通报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提出16条支持措施,其中提出优先考虑“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陆地区口岸对外开放,西安铁路口岸已作为临时口岸对外开放,支持“长安号”等西向班列运营。完善内陆和沿海沿边海关的协作机制,推动打造陆海统筹、东西互济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今年6月初,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运输部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实施方案(送审稿)》。
今年6月底,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编制完成《“一带一路”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图集》,主要内容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矿业投资和贸易合作的资源基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优质产能合作的潜力,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机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建设条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可供利用的其他资源,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需要关注的重大地质问题,以及获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质矿产信息的渠道与方式。
今年9月,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张向晨公开表示,正结合“十三五”规划,专门制订有关“一带一路”重点项目的规划。
此外,根据公开报道,工信部正在结合“一带一路”、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重大战略,制定《制造业“走出去”战略规划》,将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重点领域纳入丝路基金、亚投行等政策支持范畴,以工程带产业,加快制造业走出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家部委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根据要求,各个部委的有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在7月底就已经上报了。”
“我们希望到今年年底,各个部门都能制定完成有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欧晓理介绍。
各地已经基本完成与国家规划的衔接
相比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进展,地方政府在制定“一带一路”实施方案方面的进展更快。
今年4月,欧晓理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我们要求各省区,在今年9月必须完成"一带一路"实施方案与国家规划的衔接,最晚10月必须完成。”
“除了极个别地区,由于特殊原因尚未完成"一带一路"实施方案与国家规划的衔接,其余地区都已经基本完成。”欧晓理介绍。
欧晓理解释,所谓地方实施方案与国家规划的对接,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就是各个省区在实施方案中不能随便定位,“你说是"黄金段"或者"新起点"等称号,这是自封的,国家不认”,国家规划只明确了新疆和福建分别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另一方面,各个省区实施方案中的项目也要进一步筛选和优化,“不能把盖一个办公楼也塞到"一带一路"的项目名目之下”。
根据《愿景与行动》,国家提出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的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支持福建建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三通道”(北、中、南三条通道)为主线,以“三基地”(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为支撑,以“五大中心”(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医疗服务中心)为重点,以“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并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根据《福建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实施方案初稿》,福建提出,支持泉州市建设“海丝”先行区,支持福州市设立福州新区,加快平潭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合作重点功能区建设。具体项目方面,福建将加快通陆达海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吉永泉铁路、福厦高铁等一批重大项目。
目前,广东是全国首个上报实施方案并完成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衔接的省份,《广东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的实施方案》已于今年6月对外发布。
此外,广东还制定了《广东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方案(2015-2017年)》和《广东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优先推进项目清单》,后者包括68个项目,总投资达554亿美元,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农业、渔业、制造业、服务业这6个领域。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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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5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