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部署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

24.10.2014  18:43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10月28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会议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刻领会党中央、高检院对追逃追赃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顾雪飞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陈春玉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反贪部门有关负责人、各市院分管检察长、反贪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在日前的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高检院决定从今年10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浙江地处经济开放程度高、国际商贸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发达的交通设施、频繁的对外交流在为本地经济快速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的同时,也为少数职务犯罪嫌疑人出逃提供了便利。对此,顾雪飞副检察长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追逃追赃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打持久战意识,全力以赴完成好专项行动任务。
  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高检院专项行动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共同推进追逃追赃工作,让潜逃人员无处遁形,无处藏身。会议指出,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反腐败机制的组织协调,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追逃追赃工作;要明确重点、有的放矢,对在逃人员名单进行摸排,逐案查清在逃人员相关情况,建设好在逃人员信息库;要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力量,触动外逃人员认罪服法心理,促使在逃人员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要未雨绸缪,建立完善防逃工作机制,筑牢防逃工作网络;要切实提高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战斗力,服务好追逃追赃工作。
  近年来,在省委、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特别是2011年被确定为省级防逃追逃协调试点单位以来,浙江检察机关一手紧抓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一手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不断深化追逃追赃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追逃追赃工作制度,通过与公安、边防、银行、外事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成功追捕了一批涉案金额大、在逃多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交上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