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

17.08.2015  22:4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上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天津“8·1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省安委会于第一时间下发文件,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

      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立即部署开展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精细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石油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等六项行动。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隐患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文件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安监、发改(能源)、交通运输(港航)、建设、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检查力度,加大检查频次。要严格执法,对查出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的企业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严惩;对处于人员密集区的企业,凡是存在火灾、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风险的,要依法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并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文件强调,要积极创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大力推广第三方服务,强化专家智力支撑,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控制自动化、隐患排查信息化,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形成企业负责、员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8月15 日起,省安委办组织由厅级领导带队,安监、质监、消防等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分成5个小组,对杭州、宁波等6个地市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