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三要求”部署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全面自查

27.09.2016  01:05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领域统计行为,做好迎接11月份省统计局检查的准备工作,温州市统计局“三要求”部署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全面自查。  

  一是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彻底查清质量问题。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当前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精心组织骨干力量,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基层统计力量的积极性,扎实开展自查工作,严格按照省统计局数据核查办法及投资额认定办法规定的统计口径、统计对象、指标定义及统计工作要求,彻底查清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建筑业企业,绝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全面到位。要求各地统计部门领导正确认识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第一时间组织自查问题整改工作,对问题项目一定要一次性整改到位,对自查中发现的“无中生有”、重复上报、代填代报、超范围统计等触及统计红线的违规行为要坚决清除,对统计虚报、瞒报行为要及时纠正。  

  三是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严肃追究问题责任。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基层党政领导、统计专业人员及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对本次自查自纠不到位、投资数据质量特别严重的镇街(乡)政府,要强化责任追究;市对县抽查的投资数据符合率将作为评估各地年度投资数据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投资统计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