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全省社会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工作
19.12.2014 20:1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杭州市西湖区、慈溪市、湖州市吴兴区、嘉善县、玉环县、缙云县的6位代表在会上介绍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养老机构许可管理、基层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苏长聪副厅长总结了近年来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充分肯定了我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设的成果,并对我省下一步加快社会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苏长聪强调,下一步,全省各地要针对养老服务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制度执行不够精准等 平。一是要做好即将颁布的《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在《条例》正式颁布施行后,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并提出实实在在的贯彻落实方案。二是全力打通养老服务新政“最后一公里”。尚未出台文件的县(市、区),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加快政策创制进度,尽快出台贯彻落实省政府两个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已出台实施意见的市、县(市、区),要切实抓好落实和执行,并研究制定必要的配套制度。三是切实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评估组织、评估内容、评估程序,确保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实现应补尽补,并尽可能在省定最低补贴标准基础上有所提高。四是积极建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制度体系。包括养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制度、家庭养老支持政策、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独居老人关爱服务制度等。五是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认真细化省定地方性标准,开展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六是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组织队伍建设。确保按照“六有”要求的指导中心建设到位。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9.12.2014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