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座谈会在杭召开
23.04.2015 17:18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座谈会上,与会的督察员们畅所欲言,结合各自开展督察工作心得和体会,回顾交流了近年来我省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对我省今后开展城乡规划督察、进一步加强部省督察联动机制、加强新常态下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和信息及时公开、利用卫星遥感督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违法图斑,以及进一步增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湿地保护、海洋保护意识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顾浩总规划师在主持讲话中提出,今后的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要围绕全面依法治国这个大背景,重视研究城乡规划如何与转型升级背景下的城市发展相适应、城市快速发展如何与城市文化传承延续相衔接等问题,扎实做好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督察等工作。
谈月明厅长代表省建设厅向派驻我省的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就做好新常态下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围绕中心加强规划督察。正确理解和把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围绕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督察。二是要坚持原则加强规划督察。督察员要及时发现派驻城市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并予以有效制止,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时刻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全局和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对违规苗头及时发出警示。三是要抓住重点加强规划督察。规划督察要与省委省政府的“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提高督察工作效能。四是要讲究方法加强规划督察。督察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反应,要积极做好与派驻城市政府的沟通,促使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办事,遇到重大问题时要及时与厅里报告协商。五是要注重学习加强规划督察。规划督察工作政策性和专业性强,督察员作为城乡规划实施监督工作的主体,要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深入推进我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会上举行了省政府派驻的城乡规划督察员聘任仪式,谈月明厅长为我省新聘续聘的6位城乡规划督察员颁发了聘书和执法证。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高林科、宋绍杭、吴海燕、李林富、沈兵明、李国忠分别派驻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丽水市和义乌市,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厅稽查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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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4.201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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