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媒体仍对虚假广告“钟爱有加”
“服了××药物,根治糖尿病!”……这样的广告在电视、报纸上仍然经常见到。尽管新《广告法》施行以后,政府加大了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广告行业得到了规范,但像这样的虚假违法广告并没有杜绝。
笔者观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北京、福建、山东等地仍有部分媒体顶风作案,刊登、播放虚假广告,且各地特点均不相同。
山东:电视广播媒体是播放虚假广告“主力”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济南广播电视台在其所属的济南新闻广播、济南经济广播、济南故事广播、济南文艺广播发布的“茅台国宾酒”广告中,含有“在节目时间1598元买一箱送一箱,再返600元现金,共计返现金3万元”的内容。该广告共发布7条次,广告费1620元。济南市工商局认为,济南广播电视台发布的“茅台国宾酒”酒类广告中使用不准确的数据,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该局责令济南广播电视台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其罚款2万元。
另一件案件的处罚决定书载明,山东广播电视台在其所属的山东女主播广播、山东生活信息广播、山东经济广播发布的“五粮液52度水晶瓶春夏秋冬酒”广告中,含有“原价3960元一箱的五粮液52度水晶瓶春夏秋冬酒,今天只要花998元就能得到两箱,外加700元话费,时间只限10分钟,名额限50个”的内容。该广告共发布9条次,广告费27500元。济南市工商局认为,山东广播电视台发布的“五粮液52度水晶瓶春夏秋冬酒”广告中使用不准确的数据,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该局责令山东广播电视台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其罚款3万元。
北京:纸媒“青睐”虚假医疗广告
公示系统显示,在北京,近段时间没有广播电视媒体的违法案件,却有多家知名纸媒因刊登虚假医疗广告被处罚。
北京日报社在《北京晚报》发布了100天根治眼病、100天巧治结石病、90天根治耳聋耳鸣、细说中老年男性健康密码、帕金森康复博士等广告共计58则。北京日报社在上述广告发布前,未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认为,北京日报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对广告内容审查不严的行为。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分局对北京日报社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另一件案件处罚决定书载明,作家文摘报社在《作家文摘》报上发布“基英肽”广告,共计1次,收取广告费500元。广告含有“基因抗肿瘤效果震惊全世界。在肿瘤的有效治疗中,基英肽特有的基因技术可使肿瘤细胞、病毒等DNA断裂,使之凋亡,从而实现肿瘤缩小、甚至消失。帮助肿瘤患者突破5年至10年生存率大关,被誉为肿瘤患者长寿的金钥匙”等内容。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认为,作家文摘报社发布的广告内容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且相关内容未经过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报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该分局责令作家文摘报社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没收广告费用500元,处以罚款2500元。
福建:纸媒和电视媒体均“中招”
公示系统显示,哈尔滨某医疗卫生用品厂业务员到福建省泉州晚报社下属的《东南早报》广告部以签订广告认刊书的方式订制广告,约定在《东南早报》上发布“小泽药械(痛可贴)”医疗药械广告,广告费用63元。《东南早报》发布的广告中使用了“用小泽药械,只需用3盒就能体验出神奇的疗效,按照疗程使用,最终会达到完全治愈”等内容。
泉州市丰泽区某中医门诊部业务代表到《东南早报》广告部以签订广告认刊书的方式订制广告,约定在《东南早报》上发布“寻找痛风患者”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泉州弘德中医采用痛风专项研究的药物,软化体内嘌呤沉积物,促进尿酸盐快速排出体外”等内容。
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认为,《东南早报》在发布的“小泽药械(痛可贴)”医疗药械广告中使用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责令《东南早报》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63元,并处罚款283.5元。该局认为,《东南早报》发布的“寻找痛风患者”医疗广告中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东南早报》发布“寻找痛风患者”医疗广告时并未依法由广告审查员查验广告主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也没有核实广告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该局责令《东南早报》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处以罚款2万元。
公示系统还显示,龙岩电视台与福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广告发布业务合同,在龙岩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发布“红阳盐藻”广告。广告中有“红阳牌盐藻软胶囊,源自澳大利亚”的表述,该表述不够严谨,应为“红阳盐藻”的原材料源自澳大利亚。龙岩市工商局认为,龙岩电视台的行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龙岩电视台作如下处罚:没收广告费用1000元;处以广告费用3倍即3000元罚款。
治理虚假广告是老生常谈,说起来无外乎三个方面:媒体应严格贯彻新《广告法》,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监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对虚假违法广告严管严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要轻信那些明显失真的广告。但唯有各方落实到位,广告市场环境才能得到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