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斌委员: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形成生态平衡体系
浙江在线杭州1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佳蔚 实习生/梁婧娴 编辑/汪江军) 在今年的省两会期间,浙江省政协委员、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副院长郑斌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浙江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的理念和“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城市规划更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让整个城市形成一个生态平衡的体系。
“海绵城市”成治水新招
委员呼吁打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升级版”
郑斌介绍说,所谓“海绵城市”,就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随着城市的粗放发展,城市原有的生态平衡逐渐被打破,雨水降落后无法被吸纳、渗透。所以一下雨,许多城市就面临内涝等难问题。
“为什么会有内涝,就是城市管理不够细致,不够深入。”郑斌说,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进程中,“海绵城市”是一个非常好的结合点。
“在五水共治的过程中,很多老城区的排污是雨污不分的。”而雨污不分造成的直接结果是,每次暴雨,大量雨水随同污水一起涌入排污管网,往往会使污水处理厂“吃不消”,因此多余的污水就会通过溢流口直接排放到外界。“在这种情况下,有很多黑臭河问题表面可能解决了,实际却依然存在问题。”
郑斌表示,除了“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也是针对老城区管网系统的改造,正好可以和“海绵体”的理念结合起来。
省农科院园艺所研究员孙崇波等其他政协委员也对城市生态治水十分关注。
据了解,为有效解决反复开挖路面的“马路拉链”问题,切实提高管线安全水平和有效解决城市内涝,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山东、山西、甘肃、贵州、吉林、河北、安徽等各省、市、自治区相继陆续出台了“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
在发达国家,地下综合管廊已经存在了一个多世纪。早在1833年,巴黎为了解决地下管线的敷设问题和提高环境质量,开始兴建地下管线共同沟。至目前为止,巴黎已经建成总长度约100公里、系统较为完善的地下综合管廊。此后,英国的伦敦、德国的汉堡等欧洲城市也相继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因此,孙崇波等建议,从立法、规划、建设、管线产权单位协同等多个方面,制定有力度的建设计划,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投入,出台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强化省、市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协调平台,强有力地推进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营运、维护等工作。
嘉兴入选全国首批“海绵城市”试点(资料图片)嘉兴入选全国首批“海绵城市”试点
委员建议尽快出台建设方法及标准
“海绵城市”作为新晋热词,也引发了许多人的关注和探索。2015年4月,全国确立了首批16个城市为“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并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浙江嘉兴就是其中一个试点城市。
“现阶段,‘海绵城市’的建设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郑斌坦言,“海绵城市”具体应该怎么建,建筑和城市道路如何规范,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不过,他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从开展‘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开始,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郑斌认为,做好嘉兴海绵城市试点验收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可以总结嘉兴经验,为全省建设海绵城市提供参考。”
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郑斌认为应该严格把关,完善标准规范,推进规范化建设。“浙江应因地制宜,尽快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方法及标准,抓紧修订完善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
建设海绵城市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探索阶段,不可避免地面临许多难题和挑战。
根据住建部的统计数据,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亿至1.5亿元。这一“天文数字”也成为横亘在通往“海绵城市”道路上的一座大山。
“我认为,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很有必要。”郑斌说,一方面,政府应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运营。另一方面,鼓励技术企业与金融资本结合,采用总承包方式承接相关建设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多渠道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同时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郑斌表示,“海绵城市”建设涉及面广,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除了资金问题需要解决,还需要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因此,郑斌提出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提倡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和生态观念,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