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只故意遮挡“牌照”可能要罚了!最高1000元
浙江在线杭州3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编辑/胡芸) 陆地上,汽车用光盘、污泥等故意挡牌照,Duang,12分没了!
今后,在水上,船只遮挡“牌照”可能也会被定为是违章行为。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了解到,《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提交本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规定,遮挡或者污损船名、船港籍、载重线的,责任人将受到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其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三至六个月。
船舶遮挡“牌照”或最高罚1000元
《条例》草案规定,船舶经依法登记后方可航行。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者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船舶登记和检验。船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明船名、船港籍、载重线标识,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或者伪造。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遮挡或者污损船名、船港籍、载重线的,责任人将受到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其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三至六个月。
此外,《条例》草案还作出规定,要求船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鼓励船舶保险,要求船员在没有护栏的甲板作业时应穿着救生衣等。
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
去年,浙江先后成功处置了“2.6浙岭渔98058”船在台州下大陈岛附近海域触礁沉没16人遇险险情等多起险情等级高、搜救难度大、社会影响广的海上突发事件,海上搜救成功率超95%。
此次《条例》草案特别规定,船舶发生碰撞事故,任何一方应当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遇险他方,不得擅自离开现场。事故现场附近船舶上的人员收到救助信号或者发现其他船舶遇险,应当尽力救助遇难人员。
《条例》草案还规定,鼓励具备水上搜救能力的社会力量参加水上搜寻救助。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有关搜寻救助事项有偿交由符合条件的水上搜寻救助社会力量承担。
浙江沿海港口年货运吞吐量超10亿吨
浙江水系丰富,内河航道密布,通航历程达到9762公里,拥有高等级航道1432公里,主干航道日均流量超过1000艘次。目前,浙江95%的外贸物资由水路运输,2014年全省水路运力达到2430万吨,完成水路客运3581万人次,水路货运量7.3亿吨。
同时,浙江全省沿海港口年货运吞吐量超过10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0万标箱。其中宁波—舟山港就完成货运吞吐量8.7亿吨,连续六年位居世界第一。
目前浙江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和甬江、椒江、瓯江水系的内河安全管理由国家管理机构统一负责管理,上述水域以外的其他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