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遗体(组织)爱心事业,这场培训很硬核!
10月27日下午,2021年全省遗体、组织接受单位业务培训暨座谈会在浙大紫金港校区举行。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佘新荷出席。全省各市红十字会业务负责人、骨干志愿者,各遗体(组织)接受单位业务负责人、工作人员等60余人参加。
2021年1-9月,在社会爱心人士的支持下,在各级红十字会及接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接受遗体捐献144例、眼组织321例、脑组织捐献60例,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45%、59%和36%。全省已有18万余人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
参训(会)人员介绍了本地、本单位捐献的特色亮点工作,来自红十字会的代表重点介绍了当地的捐献褒奖政策,以及生命礼赞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宁波市红十字会人文关怀志愿服务队、杭州钱江陵园馨宁志愿服务队应邀介绍在遗体(组织)捐献接受过程中开展的人文关怀服务情况。
宁波市红十字会人文关怀志愿服务队承担该市遗体(组织)捐献者的殡仪服务,通过为捐献者和家属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关怀,让捐献者更加体面、更有尊严地走完生命最后一程。
杭州钱江陵园无偿捐建省红十字会“生命礼敬园”,为捐献者安葬、缅怀纪念提供服务,下一步还将在其各门店设立器官、遗体(组织)宣传登记点,并为杭州市区范围内的捐献者提供殡仪服务。
会议就我省遗体(组织)捐献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1.坚持以社会宣传动员为基础,积极营造捐献理念普及氛围。要提升“唱”功,结合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宣传,讲好捐献故事、传递好捐受双方关爱,积极探索捐献宣传的新形式、新模式,将捐献理念传递到群众身边。
2.坚持以深化多方合作为共识,努力构建共享共赢工作机制。各级红十字会、各接受单位要强化联合协同,既要各司其职规范做好捐献志愿登记、信息转介、捐献知情同意、档案完善、善后处理、人道慰问、缅怀纪念等工作,更要加强合作,互相促进、互相监督,共同完成捐献相关服务,让捐献者家属满意,推动遗体、组织捐献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3.坚持以缅怀场所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褒奖激励政策。各地要加强生命礼赞场所的建设和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建设本地区的“生命礼赞”场所,为捐献者家庭提供更完善的服务。要群策群力、积极争取,在联动教育部门出台捐献者孩子就学优待,联动民政部门出台安葬优惠和不保留骨灰生态葬奖励,联动宣传部门出台“好人”评选政策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捐献褒奖激励机制,让捐献工作更具温度,在全社会营造更加良好的捐献氛围。
4.坚持以推动观念认同为导向,不断提升捐献服务工作水平。各单位、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通过出台政策、规范流程、完善设施、强化服务等,提高社会群众对捐献的认同。遗体接受单位要根据《浙江省遗体接受站建设要求(修订版)》,利用2年时间对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为社会及捐献者家庭提供更温暖的捐献接受服务。
当日下午,全体参训(会)人员还来到浙大医学院向“无语良师”敬献鲜花,并到浙大医学院遗体接受站及脑库现场参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