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成果报告》通过评审

15.10.2018  19:42

  10月12日,遂昌县林学会组织召开了《遂昌县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成果报告》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遂昌县旅游委员会、发改局、林业局相关领导及专家。与会专家听取了成果情况介绍,审阅了相关资料,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成果评审。

  按照《浙江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2月遂昌县林业局编制了《遂昌县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林业局局长任组长、产业科牵头,相关科室(林政资源、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负责人参加的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处理调查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3月,受遂昌县林业局委托,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承担了遂昌县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经过前期充分的资料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后,内业预先勾绘拟调查区域界线,填写拟调查森林风景资源单体的基本情况后,3月8日—3月13日华东院6名专业技术人员、县林业局3名技术骨干以及林业站、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了第一次实地调查。6月26—6月28日,进行第二次实地调查。7月4日,省、市开展联合检查后。7月5日,进行了实地补充调查。经过数据整理汇总,完成了《遂昌县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成果报告》及相关成果。

  本次遂昌森林风景资源普查范围包括遂昌县的20个乡镇和4个国有林场,共确定了439个森林风景资源单体,平均每平方公里0.1728 个,覆盖了全部5个主类、21个亚类中的19个,亚类丰度90.5%;覆盖了78个次亚类中的52个,次亚类丰度66.7%。(遂昌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