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全面推进竹制品初加工行业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3.01.2015  19:20

  2014年9月18日,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曝光了遂昌县三仁乡部分竹制品加工企业存在违法占用土地、污染水环境、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事件曝光后,遂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筹结合 “五水共治”、 “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在全县范围迅速启动竹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9月21日,28家竹加工企业全部断电停产,并根据整治方案要求开始整治拆除;9月25日,浙江卫视新闻联播播发了遂昌县开展专项整改的反馈报道。截至12月底,列入拆除计划的22家竹加工企业已全部拆除到位,累计拆除面积21706平方米,竹加工企业污染环境问题已得到彻底整治。

   堵疏结合 科学施策 出见招见效之实拳

  一是全面整顿,堵住违法生产之门。遂昌县及时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罗运乾任组长,副县长赵文明、叶照辉任副组长,组织林业、环保、国土、安监、财政、经贸、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开展调研排查,发现全县共有竹制品初加工企业28家,分布在三仁、北界、应村、安口4个乡镇,且大部分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情况。在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基础上,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形成依法开展竹制品加工行业整治工作的决策共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全部竹制品加工企业发出《竹制品产业停产整治通知书》,要求28家企业在2014年9月21日前全面停产整治,以最快速度遏止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发生。

  二是精心布局,疏通整改提升之道。出台了《遂昌县竹制品加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治范围和对象、整治提升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按照“依法关停一批”和“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对不符合用地、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关停,引导符合标准的企业进入乡镇竹加工集聚点。同时配套出台《遂昌县毛竹初加工行业整治提升奖励办法》、《遂昌县毛竹初加工集聚区和炭化工序相对集中区建设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以政策规范为先导,形成一揽子政策约束和激励机制,引导企业有序推进关停整治工作。经研究并充分征求企业意见, 22家企业拆除后入驻集聚区重新建设,6家企业就地整改提升。

  拆建同步 高效治违 出速战速决之快拳

  一是抢抓时机,顺利推进拆除工作。遂昌县借“三改一拆”之势,以违法违章建筑处置为突破口,快速推进厂房拆除工作。2014年9月下旬向列入关停拆除的竹制品加工企业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必须在11月底前自行拆除完毕,否则将进行联合执法、依法拆除。截至9月21日,全县28家竹制品加工企业全部关停整治;12月底,6家竹制品加工企业已在县整治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进入就地整改提升阶段,其中5家已通过提升验收,恢复生产,其余22家已拆除完毕。对拆除的企业中,符合进入乡镇加工企业集聚区或集聚点标准又有整治提升意愿的企业,正按照《遂昌县毛竹初加工集聚区和炭化工序相对集中区建设若干意见》进入选址阶段。

  二是善搭平台,合力推进重建工作。在实施企业关停拆除的同时,同步启动毛竹加工集聚区建设,搭建恢复企业生产、承接产业转型的平台。出台了《遂昌县毛竹加工企业进入各初加工集聚区和炭化工序相对集中区标准》,对进入毛竹初加工集聚区和炭化工序相对集中区的场地、工艺设备、环保、安全、消防、职业卫生防护等方面设定严格的入驻标准,推动企业集聚发展、绿色发展和精细化发展,现已在三仁、北界、应村、安口乡镇靠近竹产业区位置启动毛竹初加工集聚区和炭化工序相对集中区建设。

      标本兼治 深度整转 出严打严改之重拳

  一是严明执法,治“违法生产”之标。遂昌县结合“五水共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四边三化”等重点工作,整合环境监察、安全生产监督等执法力量深入厂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未按环评要求建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废水废气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对存在用电不规范、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消防安全措施未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的企业作出停产整顿通知,以环境违法处置、“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倒逼污染企业加速关停整治,协同“三改一拆”执法团队顺利推进企业关停和厂房拆除任务。

  二是规范标准,求“长远发展”之本。遂昌县结合“五水共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拟改造提升企业和进入集聚区企业订立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约束企业节能降耗、科学管理、规范发展,倒逼行业转型升级。出台了《遂昌县竹制品加工行业整治环保验收标准》,对列入整治提升企业和新建企业的废水收集设施和锅炉废气除尘设施的改造进行监督指导,改造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程跟踪指导,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上下共管 强化疏导 出稳抓稳控之柔拳

    一是加强宣传,安“上游”林农之忧。针对竹制品加工行业整治可能产生毛竹滞销、影响林农收益问题,遂昌县高度重视林农思想情绪疏导工作,借助广播、农民信箱、微博等载体,多渠道加强宣传教育,解读政策规定。同时,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解读,现已通过乡镇法规宣讲团,进村入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0余份、悬挂横幅174条,切实提高依法治水、依法治违、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是合理奖补,抚“下游”企业之虑。出台了《遂昌县竹制品初加工行业整治提升奖励办法》,对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奖励金申领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对按时完成拆除的竹制品加工企业实施奖补,激励企业做好整治工作,加快整改进度。同时严格规范奖励金申领程序,加强对政策执行的审核把关,确保奖励资金公开公正发放,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自该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全县未发生一起因关停拆除竹制品加工企业而产生的企业涉访涉诉案件和矛盾纠纷事件。(遂昌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