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三举措保障民生用水
29.10.2015 17:4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03〕162号)规定,城镇低保对象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县供排水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每户每年免费使用生活用水36吨,并进一步完善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是进一步推进城区老旧供水管道改造,积极探索、推进中高层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供水质量;加强用水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三级水质检测体系。
三是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严格成本控制,强化成本自我约束,实现降本增效。通过服务进社区、服务恳谈会、大型为民服务活动等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及时解决用户实际问题。(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9.10.2015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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