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造价管理总站开始发布全省房屋建筑造价综合指数

02.02.2018  18:52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在反映造价变化规律、预测投资趋势、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服务的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省造价管理总站在调查研究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开展了本省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造价指数和单项造价指数的测算工作,包括方案制定、样本选取、测算模型建立、测算方法确定、指数测算等多个工作程序。日前,已经测算完成了2017年10月到12月的指数数据。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省造价管理总站自2018年1月起按月通过“浙江造价网”以及《浙江造价信息》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上一月的综合指数和单项指数。综合指数和单项指数的测算基准期为2017年1 月(基准值为100.00),仅反映全省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变化趋势。
              本次指数测算工作从收集的本省区域内上百个工程项目造价数据中,优选了不同类型房屋建筑的典型工程完整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作为测算样本,克服了典型工程专业完整性要求高、测算模型构建无类似经验借鉴、测算工作量大等多重困难。
              房屋建筑工程综合造价指数和单项造价指数测算发布是我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实现科学积累和有效利用的一个工作成果,标志着我省造价指数指标建设工作及造价信息化建设往前迈进了一步。(省造价管理总站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