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8.08.2017  21:52

8月25日,省政府举行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浙江省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近期将由省政府 办公厅 印发实施。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主持会议,省商务厅副厅长徐高春作汇报,《行动计划》得到与会省领导和省级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袁家军指出,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是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要把发展新零售作为战略方向,力争把杭州打造成为全国新零售总部,通过创新举措,推进批发零售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中高端供给,创造新的消费需求。要着力破除制约新零售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法治化、规范化、富有活力的发展环境。要全面实施促进放心消费的政策举措,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设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用得放心、游得放心”。

加快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振兴实体经济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推动实体零售和批发业创新转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就抓好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突出实体经济提升发展,全力抓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省政府将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列为今年全省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批发零售业振兴发展。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厅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量化、坚持试点引领、坚持部门联动,系统谋划制定《行动计划》。以模式创新、业态融合、商圈提升、企业培育、环境优化为重点,确定“创新驱动、环境推动、试点带动”工作路径,围绕批发零售业产业规模、现代化水平、创新转型和营商环境等具体目标,实施商品市场转型、零售模式创新、特色商圈改造、市场主体培育、商贸品牌振兴、居民消费促进、流通效率提升、商业布局完善、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十大行动30项工作,涉及商务、发改、经信、工商等39个部门,打出一套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组合拳”。力争到2020年,批发零售业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产业动能优势进一步凸显。

为确保《行动计划》落地,近期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在全省部署开展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围绕5大领域9项试点任务,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城市和企业,带动全省批发零售业创新转型,提升行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品牌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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